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稱“打春”。
漢代前曆法變革,那時24節氣中立春這一天定為春節,意思春天從此開始。
立春作為節令早在春秋時有了,那時一年中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八個節令,到了《禮記·月令》一書和西漢劉安所著《淮南子·天文訓》中,才有24個節氣記載。此時立春超過了農曆24節氣標示節令氣候功能,而是當成一個節日了,因此歷史上演化出了許多圍繞立春而舉辦活動及民俗,如“春娃”、“春鞭”、“春捲”、“打春”、“春酒”、“春牛”。
這種叫法延續了兩千多年,直到1913年,當時國民政府正式下了一個文件,明確每年正月初一春節。
此後立春日,作為24個節氣之一存在並傳承。立春稱“打春”、“咬春”,叫“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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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節令眾多節令有眾多民俗,有迎春行春慶賀祭典活動,有打春“打牛”和咬春吃春餅、春盤、咬蘿蔔習。
歷史文獻記載,我國歷朝歷代迎春儀式而。
此時立春超過了農曆24節氣標示節令氣候功能,而是當成一個節日了,因此歷史上演化出了許多圍繞立春而舉辦活動及民俗,如“春娃”、“春鞭”、“春捲”、“打春”、“春酒”、“春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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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春是指立春日吃春盤、吃春餅、吃春捲、嚼蘿蔔,一個“咬”字道出節令眾多食俗。
春盤春餅是蔬菜、水果、餅餌裝盤饋送親友或自食,稱為春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