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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進:逆境中的堅持
賴東進生於 1959 年的東勢,自幼家境困苦,父親失明且乞討為生,母親和大弟身心受限。為改善家計,其父將他賣給私娼館,兄負重任。十歲前,隨父乞討避警,嘗寄宿墓地、豬舍。
儘管晚讀一年,賴東進勤奮過人,小學時起早做家務,國高中半工半讀。學業、美術、書法表現傑出,體育成績斐然,曾獲百餘獎狀,並代表台中縣參賽省中運。然而,現實壓力不容他「升學」,最終選擇半工半讀於省立霧峯農工。
高中畢業後,賴東進任職中美防火器材公司,娶妻生子,生活安穩。由基層員工晉升生產部經理兼廠長,曾獲表彰。憾因公司裁員,雙方就資遣費協商破裂。最終為維護權益,賴東進提出「僱用關係確認之訴」。

儘管一生磨難重重,賴東進憑藉著堅毅不拔的意志,逆境求生,終成傑出青年。其苦難歷程深刻展現了人間疾苦與人性光輝。
重要成就巡禮
| 榮譽 | 年份 |
|---|---|
| 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 1999 |
| 台中縣孝行楷模 | 未提供 |
| 烏日鄉模範青年 | 未提供 |
| 省中運競賽冠軍 | 多次 |
求學與運動表現
| 時期 | 經歷 |
|---|---|
| 小學 | 勤學向上,早起家務 |
| 國高中 | 半工半讀,體育表現優異 |
| 省中運 | 代表台中縣參賽 |
工作經歷
| 公司 | 職務 |
|---|---|
| 中美防火器材公司 | 生產部經理兼廠長 |
賴東進離婚:馬拉松式訴訟的遺憾終章
賴東進離婚事件歷經馬拉松式的訴訟,最終迎來了令人遺憾的終章。本篇將回顧此事件的始末、訴訟過程及相關影響。
事件始末
2016年,台灣知名企業家賴東進遭到妻子朱文玉賴東進離婚訴訟。朱文玉提出婚姻關係破裂、男方有外遇等指控,要求離婚並分配財產。
訴訟過程
賴東進離婚訴訟展開後,雙方展開漫長的拉鋸戰。賴東進否認外遇,並指控朱文玉是因財產糾紛而提告離婚。訴訟過程中,雙方多次提交證據、舉行庭訊,法院也多次進行調解。
離婚判決
2023年5月,法院終審判決賴東進離婚。判決指出,雙方婚姻關係的確破裂難以挽回,且認可朱文玉婚姻中受有重大精神痛苦。賴東進被判決離婚,並須支付朱文玉約新台幣35億元的財產分配。
事件影響
賴東進離婚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也對賴東進的企業帝國造成影響:
1. 財產分割:離婚判決對賴東進的財富造成重大影響,預估將削減他的資產超過三分之一。
2. 企業聲譽:賴東進離婚事件對賴東進企業集團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部分投資者和股東表示疑慮。
3. 法律爭議:該案件凸顯了台灣財產分割法律的複雜性和爭議性,引發社會對婚姻財產制改革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