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一個平年,第一天從星期一開始。
適用於各付息日年息於其利息釐定日釐定及公佈。
該些日子載於發行通函。
通脹掛鈎債券系列浮息部分,是政府統計處編制及公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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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70001593號函規定,107年5月2日實施:自然人、法人加收20%保證金。
市場價格,造成選擇權保證金風險指標偏誤(因為代入了價格來計算),自此,期貨商開始強制平倉,選擇權市場陷入一片屠殺,數十檔價外買權(應該下跌)漲停。
8時50分13秒,價外2月9500賣權價格15,1秒後價格漲為885,漲幅59倍,較前一天收盤價漲幅521倍,接著,價外2月9800、9900、10000賣權跟著上漲。
8時50分15秒,價外2月9800、9900賣權價格漲為1080,較前一天收盤價漲幅數百倍。
8時50分24秒,價外2月10000賣權價格漲為1090;8時50分25秒,價外3月9700賣權價格漲為1100;8時50分26秒,價外3月9600賣權價格漲為1100。
此時,台指期下跌300點,買權應該要跟著下跌,不料;
8時50分31秒,價外3月12400買權價格漲為1050,較前一天收盤價上漲10,500倍;
8時50分32秒,價外3月12300買權價格漲為1050,於前一天收盤價漲幅10,500倍。
有許多選擇權商品1秒之內,制期貨商拉到漲停(漲幅數千倍),需保證金瞬間上升幾倍,期貨商利用這個漲停部位及錯誤風險指標,繼續砍倉產生蝴蝶效應,不論是看空、還是看多投資人均受到投資損失。
6月28日0206期權自救會到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鈴告發,希望檢方調查有無鷹利用交易機制缺陷牟利,導致散户損失超過40億元,涉犯《期貨交易法》操縱期貨價格罪,期交所2018年1月推出台指期貨動態退單機制,選擇權納入機制,是否讓有心人士利用美股大跌或市場恐慌情緒發動攻擊,讓價格偏離合理範圍,同時或先行掛出高價或漲停價,等待期貨商強制平倉,引發買賣權雙漲停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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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事件發生以來,期貨商達成協議,人調高選擇權保證金20%、停止保證金最佳化、停止整户風險保證金計收(SPAN)3對策,於5月1日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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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公會4月20日發布「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説明代沖銷部分,新增了當風險指標於定比率執行代沖銷時,第一筆委託不得使用市價單,第一張委託倘無法成交,應進行詢價委託,並全程禁止使用漲跌停當日單(ROD)委託。
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48 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每一客户保證金專户存款有價證券餘額…」;第 48 條第二項規定「期貨商為前項計算後,應依下列方式處理」其第三款「客户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於維持保證金數額時,應即通知其繳交追加保證金原始保證金額度」;
期交所業務規則第57條第一項「期貨商受託事期貨交易應計算每一委託人保證金户存款餘額及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其於受託契定維持保證金時,應即通知委託人於限期內現金補繳其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及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其未了結部位原始保證金總額間差額。
107年8月1日實施:自然人、法人開立帳户交易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自然人、法人分類分級加收保證金比例限制調整,自然人、法人『流動性商品加收保證金』。
107年4月23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70001593號函公告,異動事項如下:自107年6月20日起,原自然人及法人將停用SPAN(整户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及全面終止保證金最佳化。
什麼金管會下令全部停用SPAN? 期貨商為了賺多手續費,鼓勵、推廣SPAN讓客户簽署,讓客户十分之一保證金來下單,隱含投資風險增加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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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董事前財政部虞哲、總經理櫃買中心副總經理黃炳鈞接任。
原董事劉連煜借調期滿,回政治大學教書,總經理邱文昌退休,這次期交所人事案,期貨界看來,是帶著0206選擇權大屠殺爭議下人事更替。
台灣證券期貨產業工會副理事竇偉説,期貨商自營部門肩負「造市」及「操盤獲利」兩種角色,當天市場價格出現不合理現象時,自營部門看到了絕佳獲利機會,而放棄主管機關賦於其造市義務責任,從而利用期交所提供造市不用保證金、主機共置交易優勢,金融科技電腦AI高頻程式交易坑殺散户。
0206事件引起損失投資者組成自救會,指控全部期貨商同一時間倒出全部客户全部單子,並且全部市價平倉,是走遊戲規則漏洞。
金管會2019年3月7日表示,0206屠殺事件發生後,證期局花了很多工夫去瞭解情況,並各家期貨商內控、內稽作業進行查核,是否有違反法令及缺失需要改進,後整理出9項主要缺失事項,有違反法令及缺失17家期貨商處以罰鍰。
本次經查核發現期貨商主要缺失事項,包括
(一) 金管會前先行部分期貨經紀商2月6日當天執行代沖銷爭議案件無涉之內部控制缺失(包括於客户違約當日以自有資金墊付差額、延遲申報違約或違反規定提供客户買賣建議),核處3家期貨商罰鍰金額計新台幣(以下)96萬元在案。
(二) 本次綜合考量期貨商違規情節及其與交易人和解協商情形,執行代沖銷違反內控制度缺失部分,作成行政處分,核處10家期貨經紀商罰鍰合計468萬元、4家期貨交易輔助人合計66萬元及1家期貨自營商(元證)48萬元,本次裁處金額共計582萬元,加計上開前分者,罰鍰金額達6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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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遭裁罰業者包括康和期、大昌期、元富期、元大期、國票期、凱基期、統、華南期、永豐期、中信證10家期貨經紀商,康和證、大昌證、國票證、元富證4家期貨交易輔助人。
其中,康和集團旗下康和證券、康和期貨合計遭裁罰240萬元,元大集團旗下元證券、元期貨合計遭裁罰84萬元,大昌集團旗下大昌證券、大昌期貨合計遭裁罰78萬元位居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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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歸於美股下跌影響,台股終場重挫逾500點,交易人保證金。
賣出賣權(做空),垂直價差組合,SPAN 極端涵蓋損失率保證,分商品屬性整户沖銷,是錯誤風險指標期貨商市價沖銷造成。
金管會、期交所證實: 現貨9:00開盤前,巨幅是期貨商風險指標及市價沖銷導致骨牌效應。
有關市價沖銷風間巨幅波動導致價格公正,有交易實務證實,期交所、金管會未能即時反應,而導致0206選擇權大屠殺因素之一。
期交所台期結字第 10603002750 號函「確保期貨交易人權益,避免引起期貨交易糾紛,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保證金追繳及代沖銷事宜」,然而,2750 號函逐秒、或計算交易人權益及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作為代沖銷規定顯牴觸期貨交易法第67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48 條、期交所業務規則第57條第一項。
期貨交易法第 67 條「期貨商受委託進行期貨交易時,應向期貨交易人收取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並設置客户帳,計算其餘額。
」
期交所每一商品交易規則規定「…通知委託人於限期內現金補繳其保證金帳户餘額其未了結部位應繳交易保證金總額間差額」,每一商品交易規則於代沖銷作業有詳權益計算規定。
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48 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每一客户保證金專户存款有價證券餘額…」;第 48 條第二項規定「期貨商為前項計算後,應依下列方式處理」其第三款「客户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於維持保證金數額時,應即通知其繳交追加保證金原始保證金額度」;
期交所業務規則第57條第一項「期貨商受託事期貨交易應計算每一委託人保證金户存款餘額及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其於受託契定維持保證金時,應即通知委託人於限期內現金補繳其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及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合計數其未了結部位原始保證金總額間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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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令規定無逐秒、或計算交易人權益及保證金專户存款餘額作為代沖銷規定,係保交易公正價格給予交易人公平補繳作業時間。
0206期貨選擇權自救會成立宗旨,不容金融財團追求利益,自訂規則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掠奪消費者畢身積蓄,追求公平交易市場。
選擇權受害自救會歸納0206事件幾大受害類型: 1.期貨商並發出追繳通知,逕行砍倉;2.是有發出追繳通知,但一分鐘之內砍倉,投資人補繳保證金機會;3.是不論多砍倉;4.是明明有繳保證金價差單,但不論空頭或多頭,強制平倉;5.是明明是看空部位,反而期貨商砍到虧損;6.是風險指標算,以致整户平倉;7.是使用券商所提供SPAN計算保證金,結果遭強制平倉後,説不出當天如何計算使用SPAN方法;8.是使用券商提供「最佳保證金」計算,保證金還夠強制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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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前往證期局陳情,要求調查期貨商是否坑殺散户,並揚言提告期交所,證期局表示會積極處理,並請投保中心調處。
台股 2月6日重挫 500多點,很多投資人以為做空台指選擇權可以賺,但是台股暴跌,期貨市場跟著出現恐慌性殺盤,讓期貨商啟動強制平倉;而期貨商啟動強制平倉措施後,統計,當時期貨商申報違約金達 14.4 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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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證期局陳情抗議,並提出3點訴求,包括召開期貨商和受害者協調會、金管會應該要主動調查,期交所違反期交法第16條、金檢應該要主動調查,0206市場鷹得利和內線交易。
分析0206選擇權大屠殺主要原因有3點,一,期貨商內控,二,期交所交易制度缺陷,三,鷹利用漏洞吸血。
期貨商內控部分,部分期貨商並客户財務徵信,即提供投資人SPAN(整户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以及保證金最佳化,價格只要有一點波動,馬上面臨斷頭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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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金管會處份期貨商。
立委江永昌今天早上招開「強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功能」公聽會,證期局長王詠心表示,這件事件過程中,期貨商缺失陳述意見了,陳述意見後,會整體作處份。
期貨選擇權受害人代表説,當天發生買權和賣權同時漲停,背離所有教科書裡,投資人金管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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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早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出席「2018年前瞻資本市場論壇」活動,會後遭多名期貨選擇權投資人包圍抗議,現場爆發推擠,顧立雄一度動彈不得,進退維谷。
但事件爆發四個多月以來,期貨公會期交所修改規定,修正內控內稽作業流程,補正交易制度漏洞與缺失,受害人提出補償措施,期權受害人要求金管會出面主持公道並協助受害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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