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氣式,稱為「坐土飛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夏至1967年春)使用作為一種批鬥方式[1][2]。
批鬥者,最初是反動學術權威、老師、五類,後來是走資派、假黨員、失勢保皇派、派頭頭,或犯了各種事兒並冠以各種罪名人(現行反革命、流氓分子)。
稱,噴氣式發明者可能是「四清運動」中桃園經驗工作組。
桃園運動中,出現了一種稱為「燕飛」體罰逼供方式,這種「工作經驗」「桃園經驗」推廣而悄悄流傳,並為文革中批鬥提供了壞先例經驗。據有過來人事後説,「坐飛機」時心中默唸、背誦點什麼,或運用氣功類入定心法,會減輕受煎熬。
批鬥會上,方式限制批鬥者動作,包括扭住他們頭、頸和背部,使上肢和下肢成90度角;有時會批鬥者兩隻手臂後伸直,像噴氣式飛機展翅高飛。
同時,他們頭朝向地面,臀部,並胸前掛上黑牌。
時間飛逝,頸項留下血痕,腰部感到,背部疼痛,四肢無力。
傳達者們各種媒介來串聯信息,這些信息從北京傳遠方,傳播速度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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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卷入了一場名為「噴氣式」批鬥風暴,這種批鬥方式本身帶有一種罪惡化為殘忍心態,冷漠無價值取向含義。
它是批鬥者青春衝動、頑()童心態,與否定、取消人道、人權階級鬥爭哲學、政治合謀結果。
據有過來人事後説,「坐飛機」時心中默唸、背誦點什麼,或運用氣功類入定心法,會減輕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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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場景中,發生了一個心理現象,人們運用了心理防衛機制來保護自己,並使用了一種稱為阿Q式精神勝利法自我麻醉方式。
令人是,革命名義下,沒有人這種武鬥形式提出質疑,反而普遍接受這樣行為。
這觀看者興奮情緒助長了施與者暴虐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