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律上是有定義。
所謂“有限公司”是指責任公司,即股東其出資額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因而取名“有限公司”。
現在有很多“實業總公司”,這種公司本質是集體所有制企業,不是我國法律上所指公司。
所以,實業公司是歷史遺留問題,現在正在改製責任公司過程中,今後會。
這類公司,公司法規定,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包括實業公司、實業總公司。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公司應是很早以前無限責任公司,但現在這樣公司中國沒有,我所知外國不多了。
責任公司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和責任公司沒有實質區別。
我國公司法規定,我國“公司是指本法中國境內設立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其出資額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其全部資產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這類公司,公司法規定,公司名稱中標明“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限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其全部資產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英文是(INDUSTRY )實業公司要有商品做中間環節和貨幣轉換,而投資公司直接是貨幣投資貨幣回報,沒有中間環節實業公司是一些生產、製造以及科技行企業,並且錠營範圍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五大行業,這樣公司行業類用具體公司名稱中表述,而直接用象××實業有限公司、××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類表述。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特點股東公司承擔責任是,並以其出資額限。
説,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需股東公司還債。
於承擔責任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説,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股東承擔清償責任。
我國,是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但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這些企業不是獨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企業業主直接承擔企業責任。
另外,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公司承擔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公司承擔無限責任。
因此。
兩合公司同時具備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特點。
,我國,是允許設立兩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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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註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名稱。
不能改變、增減其中任何一個字。
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稱為“ABC責任公司”,反過來,“DEF責任公司”不能稱為“DEF有限公司”,否則法律上視兩個公司實業是一種泛指,認為是生產型公司,經營型公司稱實業。
比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業責任公司,我們看到實業字樣,認為該公司是生產型,而不是經營型。
我説只是,而不是這樣,有個經營公司顯示自己實力而假稱實業。
公司法規定,實業並代表和決定公司性質,而只是一種慣用詞而已,使用這個詞時是要有分寸。
實業以生產製造主業,其中可以包括服務業,但大多數是以生產製造主。
英文是(INDUSTRY )實業公司要有商品做中間環節和貨幣轉換,而投資公司直接是貨幣投資貨幣回報,沒有中間環節實業公司是一些生產、製造以及科技行企業,並且錠營範圍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五大行業,這樣公司行業類用具體公司名稱中表述,而直接用象××實業有限公司、××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類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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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是一種泛指,認為是生產型公司,經營型公司稱實業。
比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業責任公司,我們看到實業字樣,認為該公司是生產型,而不是經營型。
我説只是,而不是這樣,有個經營公司顯示自己實力而假稱實業。
公司法規定,實業並代表和決定公司性質,而只是一種慣用詞而已,使用這個詞時是要有分寸。
決定要在台灣註冊公司,第一個步驟選擇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
投資人需經濟部辦理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保留該公司名稱供後註冊使用,該公司名稱一次只能保留六個月,如超過時間需申請展延。
申請保留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申請人,應該公司發起人之一,或外國公司計劃指派台灣公司負責人,如為股東法人股東,需要加列代表人或來指派該公司行使股東權利代表人姓名。
台灣公司名稱只能使用中文,並以台灣教育部門編訂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或其他通用字典中所列有文字限。
公司名稱中可以包含地區名稱,或表名業務種類文字企業、實業、展業、興業、產業、工業、商事、商業、商社、商行、事業表明營業組織或事業性質文字可以加上。
例如:台中育樂事業有限公司。
如果二個公司取名稱(商號),但業務種類,算是複同名嗎? 答案是。
公司名稱中標明業務種類或可區文字,縱使公司取名稱(商號)前面,公司名稱視完全不相同。
例如:「心心電子」與「心心機械」、「中興保全」與 「中興百貨」、「中華企業」與「中華」與「中華實業」﹔「太陽工業」與「太陽科技」、「來信息」與「來企業」、「統一超商」與「統一實業」視為公司名稱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