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業]
– 不予取:


佛教十惡業道
十惡,在佛教中被定義為十種罪大惡極的行為,包括:
1. 殺生:傷害或奪取其他生命的行為。
2. 偷盜:未經許可拿取他人物品。
3. 邪淫:違反道德或社會規範的性行為。
4. 妄語:説謊、欺騙或誹謗。
5. 離間:挑撥離間,製造紛爭。
6. 惡口:出言不遜、辱罵他人。
7. 綺語:浮誇、虛偽或引誘性的言語。
8. 貪婪:過度追求物質財富。
9. 嗔恚:憤怒、怨恨或憎惡。
10. 邪見:錯誤或ний”.
十惡業與相反的十善業相對應。這意味着佛教徒應該修習十善業,避免十惡業。十善業包括:戒除殺生、戒除偷盜、戒除邪淫、戒除妄語、戒除離間、戒除惡口、戒除綺語、戒除貪慾、戒除嗔恚和戒除邪見。
十惡在古代刑法中的演變
十惡作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最早出現於中國齊律,稱為”重罪十條”。隋代的《開皇律》和唐代的《唐律疏議》進一步修訂了這些重罪,並將其置於法典的最前面,以強調其嚴重性。宋、元、明、清各朝代也規定,犯下十惡罪者不可赦免。
十惡的具體內容
根據齊律、唐律和後續各朝的刑法,十惡的具體內容如下:
- 謀反:意圖推翻封建政權。
- 謀叛:叛逃至敵對國家。
- 不道:殺死無罪之人或肢解人體。
- 大逆:對君主或長輩大不敬。
- 不孝:毆打或殺害父母。
- 不義:貪贓枉法或損害社會秩序。
- 內亂:擾亂社會秩序或發動叛亂。
- 叛:投靠敵國或參與叛亂。
- 降:投降敵國或出賣國家機密。
- 惡逆:殺害直系親屬。
這些罪行被認為非常嚴重,並且在古代中國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十惡不赦:佛教中的十項重罪
「十惡」在佛教中是指十種極為嚴重的過錯,又稱「十重惡業」。根據經書記載,犯下十惡後,將會受到極大的苦報和輪迴。
惡行 | 梵文 | 解釋 |
---|---|---|
殺生 | prāṇātipāta | 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命。 |
偷盜 | adinnadāna | 未經許可拿取他人財物。 |
邪淫 | kāmeṣu micchācāra | 從事不當的性行為。 |
妄語 | mṛṣāvāda | 説謊、誹謗、欺騙。 |
兩舌 | paiśunya | 挑撥離間、散佈謠言。 |
惡口 | paruşa | 用言語傷害他人。 |
綺語 | saṁskṛta-vāc | 虛偽、浮誇、花言巧語。 |
貪欲 | lobha | 過度追求物質享樂。 |
嗔恚 | dveşa | 對他人懷有強烈的憎恨和憤怒。 |
邪見 | mithyādṛṣṭi | 對佛教教義產生錯誤的見解。 |
十惡的果報
犯下十惡後,將根據其嚴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果報。這些果報包括:
- 墮入地獄
- 長時間在地獄中受苦
- 輪迴於惡道(餓鬼、畜生)
懺悔與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