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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誌銘
生前聲望卓著者,往往於逝後留下墓銘以誌生平。銘誌懷人功德、治行、義理,銘文刻於墓碑或葬地,使其永誌不朽。
倪淵翁,字仲深,先祖乃漢代御史寬。其五世祖南金,因從其主南遷而定居錢塘。四世祖曾徙居烏程,故其乃湖州人士。曾祖俊民,未曾出仕。祖椿年,擔任路分兵馬監押。父守貞,自號愛山處士,因倪翁功績顯赫而獲贈承務郎、松江府判官。母濮氏,贈恭人。
倪翁天賦過人,心智超羣。博覽羣書,過目即能誦記。效法前賢勤學,將書捨命名為「經鋤」。精通《五經》,尤其擅長《易經》和《三禮》。初受薦舉為郡學錄。後與數位俊才一同被薦於朝,未獲批准,而被省方調任為杭州儒學正。

江浙孛憐吉平派遣其子向倪翁求學。與其子一同入學的,還有來自書院及民間的學子。倪翁對學子傾囊相授,薪火相傳。後升任為杭州教授。在任期間,召回曾被豪強侵佔的書院田地,建立新的學舍並打造樂器。並訪問取得宋代太常樂工,教授雅樂,登歌樂之發揚。
書左丞高昉舉薦倪翁為編修官,因父母年邁辭退,改任為教授以方便奉養。後服喪。服除後,在湖州書院援用穩定舊規,設立經義治事齋,利惠來求學者。學子為其設立生祠,倪翁謙辭不受遂親往拆除。
累經考試後,進入官場,出任當塗縣主簿,輔佐官長理事。時值官員皆因事故被dismiss,唯有倪翁堅守崗位,處理政務。縣中版籍紊亂,倪翁悉心整理分劃,條理分明。二税皆能如期繳納。歲遇旱災,縣官駁回民申災的訴求。倪翁語重心長地説:「錢糧乃國計民生,本末應當分明,如何能捨棄根本?」意見相左,遂憤然辭職。縣府驚詫,派員慰留,並委託倪翁審核,百姓因此得以安居樂業。
縣前支流阻塞,倪翁尋找舊時地契,復建堤堰。和州民所擁有的田地,曾與奸詐之人交易,得券在身卻拒絕支付田錢。官府處理此案無法定奪,直到和州民渡江投訴,倪翁查明姦詐之人的真實身份,奸人懼怕而終將田錢歸還。
民有別姓繼承人,其所繼承的父母去世已近十年。有同姓非族人,依賴先前的官員,欺佔財產,並取得官府給予的證明。百姓親自向倪翁申訴。倪翁深入調查,找出確實證據,悉數追回被奪財產。巡察使元永貞至郡,考察倪翁的政績,讚賞道:「吾巡視太平、池州,僅當塗主簿為一名合格的為官者。」遂舉薦倪翁擔任上縣令。倪翁已無意於官場,辭官歸隱,獲贈承務郎、杭州路富陽縣尹致仕。
倪翁歸隱後,閉門謝客,專心鑽研《易經》,著有《易集説》等名著。病重之際,仍然將《易經》放在案頭,朗讀吟誦。語其子:「死期將至,還能説些什麼!」不久,溘然長逝,享年七十八歲。
娶鄭氏,早年十八年去世,贈恭人。子男三人,長子驤,早逝;次子駿,任松江府儒學教授;三子姓名不詳。女兒二人,長女嫁與楊福孫,已故;次女嫁與陸元瑾。孫男六人,長孫璨,承蔭擔任紹興路錢清務副使;其他孫子姓名不詳。女孫三人。曾孫,男二人,女二人。
倪翁兄弟四人,伯父、叔父、季父皆早世。叔父遺孤年僅四歲,倪翁悉心撫養,視如己出。伯父、季父皆無後嗣,倪翁便以駿、為後。駿等人遵循倪翁遺命,於某年十月將其靈柩安葬於烏程縣德政鄉毗山先墓之側。學者私諡倪翁為「文靚先生」。
墓碑銘例:見證歷史長河中逝者的生命與遺澤
墓碑銘例猶如時光窖藏,銘刻著逝者的人生印記,見證著歷史長河中無數生命的軌跡與遺澤。它們不僅記載了個人資料和生平概要,更反映了不同的時代背景、文化習俗和社會價值觀。本文將透過探討墓碑銘例的範疇、類型、構成要素和演變過程,深入瞭解其作為歷史見證的獨特意義。
墓碑銘例的範疇與類型
| 類型 | 定義 | 範例 |
|---|---|---|
| 墓誌銘 | 刻於墓誌石上的文字,記載死者生平、功績和家世 | 「漢故光祿大夫行執金吾事東平呂公墓誌銘」 |
| 神道碑 | 立於墓道兩側的石碑,記載死者功德事蹟和後人祭祀情懷 | 「唐故工部侍郎李公神道碑」 |
| 塔銘 | 刻在佛塔或靈塔上的文字,頌揚死者佛法道行 | 「宋故靈隱寺主璿律師塔銘」 |
| 壙志 | 簡短的墓碑銘,主要記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和家世 | 「明故處士韓某壙志」 |
墓碑銘例的構成要素
墓碑銘例通常包含以下構成要素:
- 先秦:簡潔質樸,主要記載死者姓名、親屬關係和生卒年月等基本信息。
- 兩漢:祠堂石刻興起,墓碑銘例逐漸詳細,開始記載死者的生平事蹟和家世履歷。
- 魏晉南北朝:崇尚文采,墓碑銘例更加注重文辭藻飾和敍事鋪排。
- 隋唐:出現了大量的墓誌銘,內容豐富,記載了死者從政、經商、文學等各方面的成就。
- 宋元:墓碑銘例趨於簡化,但注重表現死者的精神境界和儒家價值觀。
- 明清:墓碑銘例更加規範化,製作者署名普遍採用,同時出現了記載死者思想、信仰和人生感悟的墓誌銘。
墓碑銘例作為歷史見證的意義
墓碑銘例作為歷史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歷史見證價值:
- 記載個人資料:提供逝者姓名、生卒年月、籍貫等基本信息,有助於構築家族譜系和歷史人物傳記資料。
- 反映社會風俗:墓碑銘例中記載的祭祀禮儀、喪葬習俗和社會階層等信息,反映了不同時期的社會生活和文化風貌。
- 提供史學材料:墓碑銘例中記載的官職、政績、軍事成就和社會事件等內容,為歷史研究提供豐富的史料依據。
- 傳達思想理念:墓碑銘例中往往藴含著死者生前的思想、信仰和價值觀,有助於瞭解歷史人物的精神世界和時代思潮。
- 彰顯文化遺產:墓碑銘例作為一種特殊的文體和藝術形式,具有重要的文化遺產價值,體現了中國古代的書法、雕刻和文學藝術成就。
結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