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哲學中的「存在」
存在主義哲學中,”存在”(existence)被廣泛視為人類的存在本質。其源於拉丁語 existentia,意為「存在的能力」。在哲學思潮中,”存在”代表著實體與物理世界的交互作用,探究存有之本質(ontic nature)。
| 屬性 | 定義 |
|---|---|
| 本體論性質 | 指存有者的基礎構成 |
| 人類存在 | 存在主義哲學中常將”存在”視為人類存在的代名詞 |
| 時間與空間持續性 | 維持於時空中,尚未消亡 |
| 意識狀態 | 存在於意識之中 |
存在主義哲學認為,”存在”是一種持續進行的過程,而非靜態狀態。它強調個人在體驗和選擇中的主觀性,認為人類的本質是透過自身行動而定義的。此外,”存在”與”存在的意義”之間的關係,也是存在主義思想的重點探討。
不同於古典哲學對”存在”的抽象思辨,存在主義哲學將”存在”置於具體的人性處境中,重視個人體驗和選擇對自我定義的影響。它強調存在先於本質,認為人首先存在,然後才能定義自己的本性,這與本質主義的觀點相反。

存在主義哲學對”存在”的詮釋,對當代思想和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它激發了對自我、意義和自由意志的探索,成為心理學、社會學和文學領域的重要思想依據。此外,”存在”在藝術和文學中也扮演著關鍵角色,為作家和藝術家提供了豐富的靈感來源。
存在之意義
存在之意義,一個自古以來就縈繞在哲學家、神學家、科學家和每一個尋求人生真諦的人心中千古難題。
存在的定義
「存在」一詞具有廣泛的涵義,可以指:
- 事物或概念的客觀性
- 個體或團體肉眼可見或不可見之狀態
- 意識、心理或精神層面的存在
存在意義的探尋
對於「存在意義」的探尋,不同的思想體系提出了各種理論:
| 理論 | 觀點 |
|---|---|
| 存在主義 | 存在先於本質,人類必須為自己的存在賦予意義。 |
| 尼希主義 | 荒謬和虛無主義籠罩著存在,不存在固有的意義。 |
| 目的論 | 存在有一個更高、預先定義的目標,例如上帝的旨意。 |
| 世俗 | 意義源於個人經驗、關係和活動,沒有超世界的依附。 |
| 超驗 | 意義超然於日常經驗之外,在宗教、神秘主義或精神體驗中尋得。 |
意義的構成要素
儘管理論不同,一些普遍被接受的意義構成要素包括:
- 目標感: 擁有清晰的目標和生活方向。
- 價值觀: 遵循使人生有意義的原則和信念。
- 歸屬感: 與他人或社羣建立有意義的聯繫。
- 目的性: 感到自己的存在有貢獻或發揮作用。
- 自我實現: 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活出真實自我。
尋找意義的困難
尋找存在意義可能面臨以下困難:
- 文化 relativization: 意義受文化、時代和個人觀點的影響。
- 生命短暫感覺: 與宇宙的時間尺度相比,人的生命顯得微不足道。
- 苦難和虛無: 疾病、死亡和苦難會挑戰意義感。
- 個人主義盛行: 過度的個人主義可能會阻礙建立意義。
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