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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申合水:深入探討
在八字命理中,”巳”與”申”相合形成「巳申合水」的格局,其成立條件繁瑣,且帶有刑剋性質。本文將深入探究巳申合水的原理和條件。


合水原理
巳申合水並非単純的元素相合,而是申金將巳火壓制,並生出水氣,最終水氣旺盛,使兩者合而為水。此過程稱為「申金生水」,申金為水之源頭。
合水條件
巳申合水難以形成,其成立須符合以下條件:
條件 | 描述 |
---|---|
八字中無壬癸水 | 申巳合化後,若八字已含壬癸水,則無法再合化 |
水在八字中旺盛 | 申巳合水後的總水勢必須達到旺盛 |
月令為水 | 八字中水的當令位置必須明確,且不受其他五行幹擾 |
申或巳透出天干 | 至少有一支申或巳在八字天干上出現 |
刑剋性質
巳申閤中帶有刑剋,即「巳火克申金」。此刑剋表現為巳火阻礙申金生水,使得合水過程更為困難。因此,巳申合水後,命主往往心懷不滿,夫妻關係或人際關係易產生摩擦。
結論
巳申合水是一種特殊的八字格局,其成立條件嚴苛,且伴有刑剋性質。合水成立後,命主的個性、命運都將受到影響,需依具體八字命局分析其吉凶。
已申合同條款的影響與注意事項
定義與性質
已申合同條款,是指在簽署合同之前,當事人已就合同某一或數個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並經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予以確認。已申合同條款具有與正式合同條款同等效力,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已申合同條款的影響
影響 | 説明 |
---|---|
優先適用 | 已申合同條款優先於正式合同條款適用,即使正式合同條款與已申合同條款有衝突 |
補充效力 | 已申合同條款可補充正式合同條款,填補正式合同條款未規定的事項 |
修改效力 | 已申合同條款可修改正式合同條款,變更正式合同條款的內容 |
已申合同條款的注意事項
簽署合同前,當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 明確約定:已申合同條款應以明確且具體的方式約定,避免產生歧義。
- 形式要件:雖已申合同條款不需特定形式,但為避免爭議,建議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確認。
- 證據蒐集:若以口頭約定,應蒐集相關證據,如通話記錄或簡訊等。
- 注意實務:法院在實務上對於已申合同條款的認定,會審視當事人的行為、往來函件等事實,並綜合判斷。
實務範例
案例 | 已申合同條款 | 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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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 | 買賣雙方已協商約定交屋時間為 2022 年 10 月 1 日 | 優先適用於正式買賣契約,即使正式契約未記載交屋時間 |
投資合約 | 合夥人已議定投資金額為 100 萬元 | 補充效力於正式合夥契約,補足投資金額的規定 |
勞動契約 | 僱主與員工已協商約定年假天數為 15 天 | 修改效力於正式勞動契約,變更正式契約的年假天數規定 |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