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分區與建築用地種類
土地資源管理分為「都市用地」、「非都市用地」與「未編定土地」,並依用途與功能劃定分區,確保建築用地的合理分配。


非都市用地建築用地
非都市用地中的建築用地分為四類:甲、乙、丙、丁。
建築用地種類 | 定義 | 優點 | 缺點 | 使用限制 |
---|---|---|---|---|
甲種 | 農業區 | 位置優越 | 土地成本高 | 建蔽率60%、容積率240% |
乙種 | 鄉村區 | 適合住宅、商業 | 交通不便 | – |
丙種 | 山坡保育區 | 環境清幽 | 保育限制嚴格 | 建蔽率40%、容積率低 |
丁種 | 工業區 | 可蓋工廠 | 缺乏配套設施 | 建蔽率70%、容積率300% |
農建地的特殊性
農建地是指都市計畫法中的農業區土地可作為住宅用地。雖可興建房屋,但限制較多,價值較低,購買前須注意以下事項:
- 申請建照困難:農建地可能缺乏道路或臨接建築線,影響建照申請。
- 地目確認:需查詢都市計畫發布日期與地目變更時間,確保地目合法。
- 用途變更:農業區地目可能變更為其他用途,建議確認後再購買。
土地用途分類意義
土地用途分區的目的是:
- 合理利用土地:將土地分配至適當用途,避免資源浪費。
- 保障規劃和發展:確保城市發展符合法規與需求。
- 維護公共利益:保護居民生活環境和農民土地權益。
- 管理用地開發:限制和管理建築用地的開發與使用,維持城市秩序。
建地是什麼
建地,也稱作建築用地,是指經政府機關依法劃定、編定,供建築物建造或擴充之用之特定土地。建地主要可分為住宅建地和非住宅建地兩大類。
### 建地的取得方式
建地可透過以下方式取得:
– 購買政府或民間釋出的建地
– 合法取得的農地變更為建地
– 繼承或贈與他人持有的建地
### 建地的取得及使用限制
建地的取得和使用受到政府法規的管制,主要限制如下:
– 面積限制:不同地區的建地有不同的最小、最大面積限制。
– 地形限制:有些地區有地形管制,例如高度限制、坡度限制等。
– 使用分區:建地所屬的使用分區限制了其可建造的建築物類型。
– 建築線:建地必須符合建築線的規定,限制建築物可施工的範圍。
– 容積率:容積率規定了建地上方可容許建築物的體積。
– 停車位設置:某些地區的建地規定必須設置停車位。
### 住宅建地
住宅建地是指供建築住宅之用之特定土地。可依其用途再細分為:
– 獨棟建地:只能建築獨立一户住宅的建地。
– 連棟建地:可建築連棟透天住宅的建地。
– 集合住宅建地:可建築集合住宅(例如公寓、大樓)的建地。
### 非住宅建地
非住宅建地是指供建築非住宅用建築物之用之特定土地。例如:
– 商業建地:供建築商業用途之建地。
– 工業建地:供建築工業用途之建地。
– 教育建地:供建築教育用途之建地。
– 公共設施建地:供建築公共設施(例如公園、道路、廣場)之建地。
### 建地的價值評估
建地的價值受到以下因素影響:
– 地段:地段良好的建地通常較有價值。
– 面積:面積較大的建地較有價值。
– 地形:地形平坦的建地較有價值。
– 使用分區:高價值使用分區的建地較有價值。
– 基礎設施:附近有完善基礎設施(例如道路、水電)的建地較有價值。
特徵 | 建地 | 土地 |
---|---|---|
用途 | 建築用 | 廣泛用途 |
規範 | 受政府法規嚴格管制 | 規範較寬鬆 |
價值 | 通常較高 | 價值視用途和地點而定 |
轉讓 | 須經政府核准 | 轉讓較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