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目錄
| 罪名 | 解釋 | 示例成語 | 出處 | 發音註解 |
|---|---|---|---|---|
| 監守自盜 | 官員竊取公務或業務上自己負責保護的財物 | 監守自盜的匱空 | 《歧路燈.第九回》 | 監,不可讀作「jiàn」 |
| 竊盜 | 私自竊取他人財物 | 夜行竊盜 | 《詩經.衞風.碩人》 | – |
| 盜竊 | 行為上竊取他人財產 | 盜竊罪名 | 《刑法.第320條》 | – |
| 搶劫 | 暴力脅迫他人並竊取財物 | 持械搶劫 | 《刑法.第324條》 | – |
| 侵佔 | 將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 侵佔他人財產 | 《民法.第976條》 | – |
監守自盜:定義與案例
監守自盜 意思:指受託管理他人財產或事務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私自侵佔或盜取他人物品或財產的行為。在法律上,監守自盜屬於侵佔罪的一種。
監守自盜案例
| 案例 | 受託職務 | 侵佔方式 |
|---|---|---|
| A銀行員工B | 銀行櫃枱 | 私自挪用客户存款 |
| C公司員工D | 倉管 | 盜賣公司庫存商品 |
| E社區管理員F | 管理費收取 | 挪用社區管理費 |
| G學校老師H | 教職員工 | 竊取學生作業本 |
| I政府官員J | 公務員 | 收受賄賂 |
監守自盜特徵
受託職務:監守自盜者必須受託管理他人財產或事務。

私自侵佔:監守自盜者透過不當手段,將他人物品或財產據為己有。
職務之便:監守自盜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做出侵佔行為。
損害他人利益:監守自盜行為會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監守自盜後果
刑事責任:監守自盜行為構成刑法第335條侵佔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責任:監守自盜者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將盜佔的財產返還或賠償其價值。
社會輿論:監守自盜行為會引起社會輿論的譴責,損害個人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