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或稱“印綬”、“印信”、“印璽”、“印鑑”、“印章”,代表着一個人擁有才智、權力、地位、祿報、威信和成就。
故中國歷代術數命理學家納為格局要素及參數。
法印是一個稱為“天鑑”、“天璽”、“天信”、“神印”、“神信”、“仙鑑”、“仙信”、“人皇帝璽”、“聖真籙信”、“印篆”、“符印”、“玉璽”象徵物。
道門中,無形法印視為工具,於各種活動,例如上表、呈章、書符、施咒、籙、繪紋、制篆齋醮、科儀和法事。
道教修行者施展法術時,使用工具稱為印璽信鑑,簡稱法印。
許慎《説文解字》中解釋,印璽信鑑是執政者所持信物,象徵著封物相關性。
這些法印可以具有形態,可以是無形。
有形法印,多是道教圖、紋、符、篆、籙圖文,桃木、硃砂石、玉石鐫刻而成,或以銅、金、銀金屬鑄造而成。
以下是改寫後內容:
代表法物包括:道經師三寶印、靈寶大法師印、上道祖律令法印、上清天樞院印、天大法印、玉皇印、天地神印、三界混元總攝萬神印、九龍神印、五帝魔印、天師印、通靈印、提舉城隍司印、黃神越章印、九天玄女印、城隍印、雷霆都司印、番天印。
無形法印是一種技術,包括罡步、咒語、法訣和指法印。
這些技術擁有多種功能,如驅動神鬼力量、增強自身能量以及改變事物運行軌跡。
《中華術數命理學》有云“逢官看印”。
改寫後內容如下:
《靈寶玉》卷一中提到:“法术作用,类似于德行和礼仪引导人们行为。
因此,章表、奏章、申關牒、符檄等文件中,使用天府印来展示信任。
印章背后有各自传承师傅,天地神灵、人类和鬼魅了解遵守法则和所接受指导。
”《洞玄經》中提到:“法印存在,可以消灭魅邪。
”王侯称为“璽”,中等列侯称为“章”,其他称为“印”,这是古代称谓。
古代,人类和鬼神各自安居世界,阴阳交融,各自保持自己秩序。
因此,修炼道法、提升修为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道法运用,修炼本源,达到飞升境地。
改寫後內容如下:
古代道德日益衰退,價值失去光彩,交流出現,人們彼此矛盾。
延伸閱讀…
於是有人提出了一些法規和規章揭示社會問題,表達他們熱忱,並使用印章作為證明。
因此,使用印章意義世俗,道德價值隨著時間變化而增減。
” 據《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九帝君神印總論”篇記述,法印與道教“道”、“一”、“精”、“炁”、“神”核心觀念相合,具有神聖性、超越性和功效力。
論曰:“印者,可易曉,上士印為道,道託印行,而印者如燧珠艾炷耳。
”可見法印乃是道體現,用印即是行道。
本命法印是每個人命理格局與參數中印比官,觀斷一個人成就、地位、實際權力、祿報和威信。
《中華術數命理學》有云“逢官看印”。
延伸閱讀…
曰:“有官無印,即非真官;有印無官,反成其福。
”官印相生,能助主成就。
命理名著《淵海子平》文曰:“生我者即印綬。
何以言?人生得物相助相生相養,使我得萬物見成,;故主人多智慮,兼。
蓋印綬畏財,主人括囊。
故四柱中及運行官貴,反成其福,蓋官鬼能生我;畏其財,而財能反傷我。
此印綬之妙者,多是受父母、承父貲財,見成安享人;若兩三命相並,印綬多者上。
「一個人如果官位,會成為有其表官員,只能依靠運程和大勢來取得實權;如果官位地位,官位能力得到認可,則可以繼續擔任官職;如果官位地位,但缺乏能力和實績,無法繼續任官;如果既有官位有能力和實績,但缺乏突破和機會;如果既沒有官位沒有能力和實績,但有朝廷能夠利用潛力;如果46歲後沒有能力和實績話,應該及時引退;如果身份和官位,但受到危害話,這時候需要依靠能力和實績來保護自己;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話説:“有官無印世上瞎混”。
印,分為正印和印兩種,稱印綬、玉璽,主要功能:生助日主及比劫、泄化官殺星氣、剋制食神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