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元1993年12月24日五行屬性:甲子五行【火】,年份納音五行【劍鋒金】,月份納音五行【海中金】,當日納音五行【城牆土】答公元1993年12月24日月是宵月,季節是仲冬。
平安夜(Silent Night),即聖誕前夕(Christmas Eve,12月24日),大部分基督教國家是聖誕節一部分,但現在,於中西文化融合,已成為世界性一個節日。
平安夜傳統上是擺設聖誕樹日子,但聖誕節慶祝活動提早開始進行,例如美國感恩節後,聖誕樹早在聖誕節前數星期擺設。
延伸發展平安夜不僅是指12月24日晚了,指是聖誕前夕,特指12月24日全天,但於節日氛圍晚上調動起來,大型活動集中晚上,故稱作平安夜。
接近元旦倒數,場聚集近2萬人,很多人酒吧及餐廳湧到街上迎接新年,現場人羣情緒漲,有部分人出現醉酒現象,期間有人使用噴霧噴灑綵帶及雪花,有人噴灑啤酒、香檳飲料[8],令路面濕滑,有人噴中,有人投擲酒瓶,場面。
聖誕夜必不可少慶祝活動聚會。
大多數歐美家庭成員團聚在家中,進晚餐,然後圍坐在熊熊燃燒火爐旁,彈琴唱歌,敍天倫樂;或者舉辦一個開生面化妝舞會,通宵達旦地慶祝聖誕夜是一個、祥和、狂歡平安夜、團圓夜,期待着聖誕節到來。
説聖誕夜,聖誕老人會悄悄地給孩子們準備禮物放在筒襪裏。
蘭桂坊慘劇是香港於1993年1月1日元旦發生一宗人羣踩踏事故,當晚香港島中環蘭桂坊有大批羣眾參加跨年音樂會及新年慶祝活動,但跨年倒數後生悲,人潮德己立街推擠及有人跌倒引起踩踏,釀成21人死亡及63人受傷[2][3],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踩踏慘劇[4][5][6]。
香港總督彭定康於當天上午下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7],首席按察司包致金領導委員會獨立調查事件,並限令於1月18日提交中期報告,獨立調查委員會中期及報告中列多項建議,此後香港警務處在大型節日慶祝地點採取人羣管制措施,地鐵於同年12月起每年新年前夕提供通宵服務,避免慘劇發生。
1992年12月31日除夕晚上,大批市民及遊客到酒吧和餐廳林立中環蘭桂坊慶祝。
商業電台蘭桂坊轉角處架設舞台及放置巨型氣球,舉辦新年倒數流行音樂會,電視台及電台有到場採訪及直播現場盛況,警方於當晚派駐118名警員場維持秩序。
後有一輛配備有顫器救護電單車到場。
新年倒數結束後,羣眾開始德己立街斜路向下走往皇后大道中離開,人羣擠德己立街馬路及兩旁行人道,而德己立街十字路口,有人羣兩旁街道湧入德己立街,有少數人德己立街往上走。
踩踏事故1993年元旦後10分鐘發生,但於進行事後調查時,證人的説法各異,所以發生踩踏事故確切時間未能確定。
如參考香港消防處救護車出勤記錄,開往事故現場第一輛救護車於1月1日凌晨0時01分出發,接載傷者送院,但這輛救護車可能是因為踩踏事故發生前其他事件而召喚,第二輛開赴現場救護車則於0時08分出發,應該是因為接獲踩踏事故發生報告而出動,故此調查報告推測踩踏事故開始發生時間1月1日0時010時08分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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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踩踏事故地點是德己立街蘭桂坊及榮華裏交界十字路口下,至德己立街和安裏交界處之間一段長約17米斜路。
當時人羣中位處差不多一排若干人,同一時間該段斜路上跌倒。
這些人同時跌倒原因眾説紛紜,有人認為是之前有人將大量啤酒及香檳飲料噴灑斜路上,造成路面濕滑而滑倒;可能是有部分人受酒精影響致步伐而斜路上跌倒或推跌前面人;有稱當時有人啤酒、香檳及噴霧絲帶直接噴向人羣,路人走避時跌倒;有可能是有多個危機因素同時發生而造成。
這一排人跌倒後,後人因為前面有人跌倒,路線受阻後既無法往前行,但受到後排人後推擠,因而推跌剛跌倒人身體上,第三排人受到後排人往前推擠,因而推向倒下第一及第二排人堆上,加上跌倒人推跌前排人,如是者有多人推倒,形成骨牌效應,直至推倒人羣堆疊到高度,後排擠壓人倒前面推倒人堆上,而是直立姿勢地被自己身體前後排人壓著,形成一些目擊者稱“人牆”。
高級警司張之琛估計有5層人堆疊一起,而“人牆”內人數有150200人。
於現場十分嘈吵,有人過量飲酒導致意識不清,對周遭事態來不及反應,羣眾意識到德己立街發生踩踏事故,人羣繼續蘭桂坊西走湧至德己立街,人潮“人牆”推擠,加大“人牆”承受壓力,及後多行人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潮後方人開始意識到前面發生事故,人羣停止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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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傷者倒卧道路兩旁,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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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思(Kevin Clancy)減輕“人牆”所受擠壓,嘗試利用音樂會舞台音響呼籲人羣離開德己立街,但德己立街當時人羣完全堵塞,無法經德己立街走近舞台,於是德己立街向下走威靈頓街,懷德里上跑舞台,著音樂會主持人羣眾廣播,要求現場人士不要德己立街前進,並指示他們沿著蘭桂坊東走,往上走雲鹹街離開。
高級警司張之琛下令警員排成人鏈,引導人羣退出德己立街。
張之琛估計發生事故,到分解“人牆”及開始救出者,時間710分鐘。
現場很多傷者躺地上等候救援,因為現場沒有派駐醫護人員,所以現場警務人員傷者急救,並且召喚身處現場休假醫護人員提供協助[12]。
傷者手腳骨折,有傷者因缺氧面部發。
於傷者人數眾多,抵達現場救護人員消防人員於奔命搶救。
後有一輛配備有顫器救護電單車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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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肇堅醫院派出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組成流動急救小組於後到場。
中區指揮官總警司郭力行(Justin Cunningham)事後表示,警方是刻意保持低調,以免破壞氣氛及影響商家營業,指警方雖然預料到現場人數,但事故發生時人羣倒下速度卻出乎警方所料,並説人羣過多,令警方事發後5分鐘無法進入人羣中拯救傷者。
[13]當晚警方人羣管制措施是場觀察,找出生事者隔離,保護醉酒後不能夠保護自己人士免受,以及防止罪案發生。
蘭桂坊協會指,因為中區蘭桂坊受公眾歡迎,節日聚集慶祝人數多,商會擔心慶祝人羣有是醉酒未成年人士,所以過去兩年警方例行會議時,反覆建議警方節日實施人羣控制,但是警方迴應指街道是公眾地方,而且節慶活動並非遊行或示威集會,不能進行人羣管制。
商會稱他們第一次提出這項建議是1990年除夕,而最近一次是1992年12月中,因為之前萬聖節有超過2萬人蘭桂坊聚集,該處街道不勝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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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共出動20輛救護車,往來24次接載69名死傷者送院。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出動一輛救護車接載4名傷者送院。
1993年1月1日0時01分第一輛救護車出發,0時11分到現場接載4名傷者,0時45達醫院,後一輛救護車於2時34後一名傷者送抵醫院。
另有1名傷者3時多救護車送院,醉酒外並無大礙。
凌晨時分另有9名傷者自行乘坐交通工具前往醫院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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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死傷者有兩間醫院:瑪麗醫院接收46人,其中20人送院後證實死亡,18人留醫,當中1名男傷者延至1月6日死亡,8人治療後出院,留醫;鄧肇堅醫院接收37人,其中1人傷勢,轉送伊利沙伯醫院,4人留醫,32人治療後出院,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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