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傳統曆法稱“曆”或者“農曆”。
不過,前一個名字根本就是個錯誤,後一個名字帶有鄉土氣息,使許多人誤以為它農業生產有關。
實際上,只有那些單純考慮朔望月週期的曆法才是嚴格意義上曆。
而中國農曆是一種陽混合歷。
其實,中國農曆是一種陽曆。
所謂陽曆,一種能夠時調和迴歸年和朔望月進曆法。
這裏,讀者可以迴歸年簡地理解為地球圍繞太陽運行週期。
地講,它指是太陽中心黃道上連續兩次通過春分點時間間隔。
於歲存在,春分點本身於背景恆星有一個退行,因此,迴歸年地球圍繞太陽一週經歷恆星年略短(二者相差20分24秒)。
至於朔望月,顧名思義它指是月亮月相一個新月(或曰朔)到下一個新月時間間隔。
現代天文學觀測表明,一個迴歸年度於365.2422日,一個朔望月長度於29.5306日,二者是小數。
而年、月、日數目只能是整數。
如何這三組整數構成有理數去逼近以上兩個無理數,成了曆法制定者所要面臨首要問題。
事實上,日本天文學家新城新藏考證,春秋晚期時候,我國摸索出了一套而陽曆調和方案,即通過“置閏月”辦法來阻止歲首陽曆中漂移。
試迴歸年日數除以朔望月日數,可算得一個迴歸年中包含朔望月數目,12.36826個月,整數部分12個月以外餘有一個小數部分,回曆開齋節漂移正源於此。
中國人發現這個小數可以7/19來逼近,其數值0.36842,二者前三位數字是。
這意味着只需每十九年置七個閏月(即十九年中有七年包含十三個朔望月,其他十二年包含十二個朔望月)能使迴歸年和朔望月地調和一起。
西方,這種置閏法古希臘天文學家默冬(Meton of Athens)於公元前432年首次發現,並當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上公於眾。
因而這種置閏法稱為“默冬章”。
於是,接下來問題如何十九年週期裏安排這七個閏月。
東西方古文明這一點上分道揚鑣。
美索達米亞文明採用巴比倫歷,國王會情況宣佈置閏月,因而置閏情況。
猶太人使用曆置閏方法,他們春分日視太陽年節點,規定春分日所在朔望月為每年第一個月,若不滿足上述情況,上年歲末安插一個閏月。
我國置閏方法複雜一些,其中雜糅了我國二十四節氣系統(參見表2),來講是一種科學置閏法。
下面做一介紹。
表2,二十四節氣表。
原始人認為人意志和力量可調整和控制事物發展。
每時三個節氣,三個中氣。
每朔望月一個節氣,一個中氣。
我國以來便是一個農業大國,每年農業生產是統治者關注國大事。
前面説過,農業生產遵循天時物候,而天時物候是四時來。
太陽天空中高度,或者説陽道上位置,直接影響了地球高空大氣環流走向,因而間接決定了四時變化。
中國古代勞動人民從自然界千變萬化中精心挑選了二十四個具代表性物候事件,編成二十四節氣,並陽曆法相結合指導農業生產,係我國創。
這一點十分地體現我國一本農事曆書《夏小正》裏。
考證,《夏小正》成書於殷末周初,有春秋戰國一説,撰者無考。
書中保留着一年分為十個月上古曆法。
《夏小正》主要記載了每個月獨有物候、氣象、星象和有關政事。
這是中國人觀象授時結集,是如今二十四節氣系統前身。
到了秦漢時期,二十四節氣系統完全確立。
記憶,我國民間創作了數風格節氣歌。
筆者時候從爺爺那裏學到了如下版本七言節氣歌,特錄於此讀者分享: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大寒。
春節,是農曆計算中國傳統新年,稱新春、、正月朔日,其慶祝活動俗稱過年、度歲,是漢族四大傳統節日之一。
從明代開始,華夏新年節慶要到正月十五日元宵節後正式結束活動,有些地方新年慶祝活動到整個正月完結為止。
辛亥革命後,官方紀年標準農曆改格里曆。
華夏新年朝鮮新年、越南新年、琉球新年和明治維新前日本新年多數同一日,而藏曆新年、蒙古新年同日或差一天或一月。
受漢字文化圈影響,春節老撾、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有眾多華人聚居東南亞地區是節日。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朝鮮半島、越南、菲律賓、毛里求斯、蘇裏南地,農曆新年是法定假期。
農曆正月初一為一年首,故稱“歲首”[1],稱“年節”[2]、“元旦”[3]、“元正”[4]、“元朔”[5]、“元日”[6]、“”[7]、“”[8]、“新春”[9]、“履新”[10]。
台灣話習稱“”(sin-tsiann)、“開正”(khui-tsiann)[11],慶祝活動叫“過年”(kuè-nî)[12]。
古有“三”説,夏朝正月建於寅(孟春一月),殷朝正月建於(季冬夏曆十二月),周朝正月建於子(冬至月,仲冬夏曆十一月)。
[13]歷代新年元旦日期盡,夏朝寅月(端月,雨水中氣)初一為一年首(寅首),商朝丑月(臘月、全月以大寒中氣)初一為元旦(首),周代子月(葭月,冬至中氣)初一為元旦(子首),秦代以亥月(陽月,小雪中氣)初一歲首(亥首)。
此謂改正朔。
[14]直到漢代遵循儒家“行夏時”教義[15],漢武帝下詔推行太初曆,明確規定正月初一歲首,之為夏曆新年[16]。
自此,隋唐宋明以夏曆正月初一為元旦。
元慶賀始於漢高祖劉邦。
民國建立以來春節夏曆元旦。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引入格里曆(稱陽曆)曆,定格裏曆1月1日新年元旦。
“春節”本來專指二十四節氣中立春。
1914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定曆元旦春節,自此“春節”一名用來指曆新年[17]。
香港、澳門正月初一假期,官方中文稱作“農曆年初一”[18]、“農曆正月初一”[19];英文Lunar New Year’s Day(1968年前Chinese New Year’s Day)[20],葡萄牙文1.º dia do Novo Ano Lunar。
華夏曆法定義冬至所在朔望月為十一月(子月),系因北半球冬至時太陽方位偏南,其時日影於測量故。
此,漢人劃分黃道(即地球公轉太陽一圈)為四季,十二節、十二氣,七十二候,統稱“季節氣候”。
黃道十二節竹子,寅月(立春-驚蟄)應正月。
立春緊接於大寒後,後接雨水,象徵一年之時結束。
華夏曆法有96.9%年份接近立春朔日(月缺日)為正月初一[21]。
周朝起,華夏曆法夜半子正(0:00)換日[22]。
立春緊接於大寒後,後接雨水,象徵一年之時結束。
華夏曆法接近立春朔日(月缺日)為正月初一,日期落大寒雨水(公曆1月21日2月20日)之間。
立春2月4日或2月5日[23]。
過年習俗源自何時考究,不過認為起源於殷商時期歲末年頭(日語:年末年)祭神、祭祖活動(臘祭);傳説堯舜時有過春節風。
農曆正月是一年開始,而正月初一立春附近。
節日時間相信和農業勞作影響有關,《爾雅》記載:“唐虞曰載,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
”[24]説“年”稱謂周朝開始;甲骨文和金文中年字有穀穗形象,《説文解字》稱:“年,谷孰。
禾千聲。
春秋傳曰有年。
”農曆一年後一日(臘月30日,月29日),稱為“除夕”,除夕晚全家人團圓食年夜飯(農曆一年中後一頓飯),年夜飯後有發壓歲錢和熬年夜(守歲)習俗,表示從上一年後一日守到下一年第一日。
春節源於上古蠟(通臘)祭,距今已有四五千年歷史,用以祭農神兼及百神、先祖[25]:247。
每逢臘盡春來,人們殺掉牲畜,祭祀祖宗和上天,祈求一年可以風調雨順、無災無禍、收成興旺。
[26]:96[27]
該説法認春節源於古代巫術儀式,是原始信仰巫術一種體現。
現今香港、台灣,有時一些僱主會東南亞籍幫傭發紅包作獎勵,但這樣做是否適合存在爭議[50]。
飲食、祭祀、裝飾、遊藝、娛樂和語言、行為、飲食一系列禁忌是圍繞辟邪祈吉展開,人們希望通過它們趕走、得到。
此後時間演變,春節變成了一種慶祝活動。
[27]
該説法,於科學知識和生產力低下,以前人們抵禦災害能力,冬天寒潮侵擾,而且糧食匱乏是這些人提心吊膽。
早春時節來臨後,青黃接,生命受到了威脅,老人和兒童會飢餓、和其他各種因素而死去。
這使得人們,懷疑是鬼神所致。
這段令人恐慌時節一過,人們會道賀。
這種現象演變成了春節。
[27]
民間傳説,往往春節期間,冬天野外會出來一種叫年野獸,叫“夕”。
年獸一年出沒一次,這一日叫“過年”(年來了),過年這一夜叫“除夕”(除掉夕)。
年獸“夕”十分殘,半夜走家串户吃人,炎黃先祖躲避年,那舉家團圓一起,圍坐在一起抵抗年獸。
於年獸每年出沒一次,炎黃先祖於其無數次鬥爭中,摸索出了鬥爭訣竅,年獸雖,但懼怕紅色、火光和巨響。
因此,家家户户門口貼上紅春聯,在家門口燃起篝火,放爆竹,年獸看見人家門上貼着聯,門口有火燃起,爆竹霹靂響,會和長輩拜年,趕走了年獸。
有一種説法是,該獸是“夕”而非“年”。
春節是除夕而後過年。
“夕”是一種幽幽怪物,而“年”字義上和動物猛獸無關,像是豐收意思。
古文中無年獸記錄,而僅始於民國時期的説法。
漢朝:形成正式新春禮儀,並開始有爆竹(燒竹子)。
唐朝,新春時分放七日假。
《假寧令》這樣寫道:[28]
但有例外:私塾先生和學生假期達一個月,農民可能大年初一需要勞動。
唐德宗李括時,實行過“單號上朝,雙號休假”制度。
[29]此外,許多普通百姓而言,沒假日——新年到了,假日到了。
[30]
除夕守歲結束後元正日,唐朝人會舉行“朝會”、“陳設”和“大赦令”。
朝會中,皇帝頭戴垂着十二串白珠袞冕,皇宮正殿面見5000名百官、前來通報各地情況集使以及各國使者們[31]:180。
朝會像是一種禮儀活動而非政事會議。
大赦令對犯人既往不咎。
陳設時,許多象徵着國家級別禮器端出來以彰顯大唐國體,皇帝、朝廷官員、各地集使和皇室宗親身着端莊正式服裝,下官需級次序進行皇帝拜賀:皇太子、三公(司徒、司空與太尉)要道賀;接下來中書令需將各個地方賀表宣讀;門下省黃門侍郎隨後上奏各地祥瑞情況;然後户部尚書上奏各州進貢物品名單,禮部尚書上奏鄰國進貢情況,太史局太史令彙報天象;後門下省長官侍中宣佈儀式結束。
中書令帶領中書門下兩省中高級官員一起上前皇帝拜賀。
[30]
五代:後蜀:開始有春聯。
後蜀題寫“新年納餘慶,節號長春”是一副春聯。
宋朝人開始使用火藥製成鞭炮。
北宋宋太祖時期制度外,宋太宗即位到宋真宗退位,官員元日均給七日。
[32]包拯上書仁宗,建議縮短五日,故宋仁宗與宋神宗時新年假期五日。
[33]朝臣,宋徽宗後恢復到七日。
南宋建國初期顛沛流離,官員沒有年。
紹興和議後第二年到南宋滅亡,官員每年春節假期大致上是五日。
[34]宋朝私塾學生一年放寒假一個月,臘月初八(臘八節)放到正月初八結束。
鄉下學生多放春假、秋假各一個月回家幫忙農事。
每逢春社、秋社、端午、中秋、重陽、冬至,私塾大多會放一日假。
太學只在寒食、冬至、新年各放3日,每年9日;但學生往往隨父親赴外地職,一請幾個月,直到年終回校大考,考試合格官。
宋寧宗時,勞工(應役丁夫)元日、寒食、冬至、臘日各放假三日。
[35]
元朝漢人受蒙古影響,叫新年作“白節”[37],放假三日。
辛亥革命後,民國改用公曆。
新文化運動興起後,北洋政府提倡破舊,提倡廢除“曆”[38],改用公曆來慶祝新年[39]。
袁世凱元旦定義為西曆1月1日,將春節定義農曆正月初一。
國民政府於抗日戰爭前試圖廢曆新年,過年習俗改為西曆新年進行,但當時國人接受,爾後停止相關法令。
內務部民治司第一科,總統袁世凱請求,定新春(春節)、端午節(夏節)、中秋節(秋節)、冬至(冬節)四節。
呈請事,竊邦肇造陽曆紀元,所以利國際交通,定會計年度,允宜垂為令甲,昭示來茲,但布令,循世界,而通俗宜民,應社會習慣。
故日本維新以來,改正曆法,推行,民間風俗關係,悉屬未改,春秋佳日,舉國嬉嬉,或修祓禊,或隆報饗,歲時景物,猶見唐風,良以徵引故事,點綴承平,不但經濟節宣,且可助精神。
我國舊俗,每於四時令節,遊觀祈獻,比户風,作息常情,關人民生計。
本部風俗,衡度民時,以為於此類習慣,警察、官吏加以干涉,即應明白規定,俾有率循。
擬請:定曆元旦春節,端午夏節,中秋秋節,冬至冬節。
我國得休息,公人員準假一日,本部民意起見,是否有?理合呈請總統鑑核施行。
呈
而後,內務部此令頒行全國。
內務部訓令第 號(另令順天府尹,步軍統領,警察廳類同)
中華民國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1928年5月7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呈國民政府,要求“實行廢曆,普國曆”。
延伸閱讀…
原因是:“考社會狀況,十餘年來,沿用曆,罔知改正,……”。
“擬辦法八條,冀上謀徹底之改造。
”其中第二條是嚴禁私售曆、曆照表;第三條是嚴令京內外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國曆規定者外,於曆節令,不準循俗放假;第四條是通令各省區市章,公告民眾,將一切曆年節娛樂、賽會加以指導改良,國曆日期舉行。
1930年,國民政府重申:“移置廢歷年休假日期及各種禮儀點綴娛樂於國曆新年:(一)各地人民應廢歷新年放假日數及廢歷新年前後沿用各種禮儀娛樂點綴,如賀年、團拜、祀祖、春宴、觀燈、、貼春聯移置國曆新年前後舉行;(二)黨政機關積極施行,並先期佈告人民一體遵照辦理,廢歷新年放假,亦不得藉其他名義放假。
”廢止綿延了幾千年傳統節日,命令出台後即遭到了其他黨派及社會團體,指責國府摒棄中國傳統文化。
時人記述,春節期間,官府派警察到關門停業商店,其開門營業,並元寶茶及供祀果品搗毀,有要處以罰金,“鄉間售賣曆本販,亦一併捉去拘役。
一時間人心惶惶,一個歡天喜地新年,弄出啼笑皆非狀”。
當時人們載道,想出了方法,自行宣佈“本店整修”或“本店店主親友聚會,停售五日(正月初一初五)”,各商店一樣關門。
官吏無可奈何,後,民間陽奉,陰則全違,民間慶賀春節一切如故,一兩年後,政府禁止民眾慶祝曆新年。
1934年,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華夏歷,要求“於曆年關,公務機關,民間習俗過於干涉”。
文化大革命時期196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羣眾“移風”,“過一個革命化、戰鬥化春節”。
春節之際要抓革命、促生產,幹到臘月二十八,大年三十歇腳,除夕吃憶苦飯,初一早上出工。
春節放假[40],傳統習俗視為廢除。
報紙一片響應聲,要求舉國上下“過一個革命化春節”。
從此“革命化”十餘年,直到改革開放後1980年,春節休假恢復。
[41][42]
港英政府採取鬆政策、無幹預華人傳統習俗。
港英政府於1875年通過《公眾假期條例》農曆新年(Chinese New Year’s Day)列入銀行假日[43]。
二戰後,農曆新年及新年第二日於1947年正式成為公眾假期[44],1967年第三日列入[45]。
1968年4月英文名稱華民政務司建議、輔政司支持下改為Lunar New Year,中文名稱影響。
香港郵政局1968年春節期間發行郵票中開始使用Lunar New Year一詞[20]。
使用港英政府積極參與慶祝春節,包括街道佈置和管理年宵市場。
1965年起[46],港督每逢春節前夕,會發表新年賀詞。
1997年及1999年中國後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此做法轉港澳行政官發表,並延續。
中國民間,是農村地區,有過年和大年習慣。
大年是於年稱。
但地區“年”和“年”定義並不相同。
一種説法,年是祭灶節,多見於中國北方地區,而江淮地區、福建、台灣和日本,元宵節稱“年”或“正月”。
四川、重慶、貴州地,過年是指過除夕,元宵節為過大年。
其他地區“年”指年初一元宵節(年十五)。
傳統習俗新春定義有幾種。
公司行號、公家機關是除夕開始,正月初五開工日。
各地農曆正月初一主,其次為除夕,而且春節假期有數日(是除夕或正月初一開始,正月初五,或到正月初三,或到正月初六,各地政府假期而定),因此所謂“新春”説法,現代社會,是指正月初一到初五。
但古時民間定義是除夕開始,直到正月十五元宵節,俗稱“正頭”。
另一種定義是祭灶節(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開始,直到一年正月十五。
有臘月初八臘八節開始,到二月初二龍抬頭結束。
民間有“沒出正月就算過年”説法。
部分地區和族羣如華北地區、客家人、大和族、琉球族,新春正月二十正式結束,後一日是填倉(日語:二十日正月)或天穿節;福建馬祖地區重視元宵節擺暝,直到該村境擺暝慶典過後,完成神明之過年[48]。
踏入凌晨12點正月初一,這一個時段要放鞭炮。
寓意“辭迎新”。
春節期間,輩會給予晚輩一些禮金,紅色信封包着,稱“壓歲錢”,通稱“紅包”(粵語作“利市”)。
有經濟能力子孫,會給予長輩紅包。
紅包金額:中國大陸,人民幣一百元到一萬多元;在台灣,新台幣六百元六千元,普遍。
有些人講究紅包金額,偶數,於葬禮期間給予奇數金額“帛金”。
數字“八”取其諧音“發”,運意思,因此美國,8美元包見。
數字“六”取其諧音“溜”,有來年順順利利意味。
數字“四”因其諧音“死”,所以包含運。
有些包會裝着巧克力硬幣[49]。
索討紅包行稱為“討紅包”,粵語稱為“逗利市”。
廣東習俗,紅包已婚夫婦給予家庭中未婚晚輩。
出於禮貌和習俗,晚輩會祝願長輩來年、和運。
已婚人士會拒絕這樣要求,因為這意味着發紅包人來年會有運。
有些地區人,會存放紅包枕頭底下,直至七日過後會開封。
枕着包睡七日,象徵着好運和財富。
現今香港、台灣,有時一些僱主會東南亞籍幫傭發紅包作獎勵,但這樣做是否適合存在爭議[50]。
延伸閱讀…
紅包,朋友和親戚間會交換一些禮物(為食物或甜食)。
探親訪友時會帶上禮物。
禮物包括水果(橘子)、糕點、餅乾、巧克力和糖果。
但有些認為是禁忌東西不能給,如時鐘(諧音“送”)、綠帽子(象徵妻子)、鞋(諧音“”、“唉”;在台灣意為“”)、梨(諧音“離”)、手帕(有“拭淚”意)、傘(諧音“散”)以及任何鋭物體(如象徵着關係破裂剪刀和小刀)[51]。
新年來臨之際集市或市場會販售新年有關商品,如鮮花、玩具、服裝煙花,人們買禮物用來走親訪友或居家裝飾。
一些地方,購買年花西方購買聖誕樹傳統無。
粵語地區,調寄劉明源創作經典傳統民樂《喜洋洋》《新春頌獻》流行,後來有香港音樂人譜寫其他賀年歌,如《財神到》、《年年》、《祝福你》。
有改篇自外國歌曲者,如《新年好》[52] ,旋律來美國民歌《我克萊門汀》。
賀年廣告長度電視廣告,交代新年賀詞和該商號年期間營業日期。
而企業和品牌會透過廣告商進行拍片應節,催谷銷量和覆蓋目標客羣。
[53]同時亦可展示品牌力量和公眾贈興。
[54]而各品牌農曆十二月前會加強宣傳,到春節期間減少。
而電視台考慮到人外遊或外出拜年下,導致電視收視率平時,會利用這段時間廉價套餐吸引客户。
[55]
天干地支是十干與十二支合稱、稱為十天干十二地支,兩者組合方式搭配成六十對,一週期,循環復,稱為一甲子或花甲之年。
最初,干支古越語,後簡化中文。
[1]
干支紀年法紀年時一週期六十年,所以「甲子年」或「花甲之年」來形容(60+1虛齡)或歲數之一老人。
考古發現,商朝後期帝王帝乙時一塊甲骨上,刻有六十甲子,可能是時的日曆,説商朝時開始使用干支紀日了。
考證,春秋時期魯隱公三年二月己巳(西元前720年2月22日,即農曆辛酉年屬雞)發生日食,這是中國古代使用干支紀日確切證據。
而使用皇帝年號紀年漢武帝太初年號。
[2]
干支古代稱榦枝,好比樹幹和樹枝[3][4],有主幹分枝意。
干支曆作中國傳統曆法,古代中國使用,未間斷,對研究歷史有幫助,於推算歷史時間。
原則要求天干地支配對使用,兩兩相配,始於甲子,終於癸亥,六十一循環。
即如下兩組配對且交叉使用:
太平天國時,「醜」改為「」,「卯」改為「榮」;「亥」改為「開」[5]。
《御批歴代通鑑輯覽》載記軒轅黃帝「作甲子,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謂幹,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謂枝,枝幹相配名日,而納音。
」創立干支紀年法,將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組合起來,配成為六十組合,用來表示年、月、日之次序,周而復始,循環使用。
干支紀年萌芽於西漢,始行於王莽,通行於東漢後期。
漢章帝元和二年(西元85年,即農曆乙酉年屬鷄),朝廷下令全國推行四分曆干支紀年。
可是,是類歲紀年,太歲所在位置來紀年,干支只是用以表示十二辰(黃道附一周天分為十二分);木星(太歲)11.862年繞天一週,所以太歲86年會多走過一辰,這叫做「超辰」。
顓頊曆上,西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即農曆丙子年屬鼠)是太歲丙子,太初曆超辰法改變丁丑。
漢成帝末年,劉歆編訂三統曆太初元年改變丙子,太始二年(前95年,即農曆乙酉年屬鷄)從乙酉改變丙戌。
而東漢的曆學者超辰法。
所以歲紀年和干支紀年太始二年表面一樣。
干支紀年,週期第一年為「甲子」(如黃巾起事口號「歲甲子,天下大吉」),第二年為「乙丑」,依此類推,60年一週期;週期完了複使用,周而復始,循環下去。
60甲子年後天干地支,如:1744、1804、1864、1924、1984、2044年同為甲子年;1745、1805、1865、1925、1985、2045年同為乙丑年,類推。
這種作記法俗稱「天運歲次○○年」。
西曆新年和華夏新年或干支曆新年相差於兩個月;西曆新年後,華夏新年或干支曆新年之前,例如西曆1月2日,續用上年干支。
夏曆正月初一為一年,[6]而干支曆八字立春一年。
[7]
天干序號110表示甲到癸,地支112對應子到亥。
甲子=1,乙丑=2,丙寅=3,…,癸亥=60。
設(幹,支)是六十干支第x組,則
西元3年是癸亥年,是六十干支第60組兼後一組:年≡x+3(mod 60)
註一:第一行意義是60年循環中位置。
負數並無不可,後面可任意加或減60倍數(n是整數);但若規定頭一行正數(第160個之間),(幹-支)是負數時,括號內加12或在括號外加60(12×5=60)。
且僅當(幹-支)是負數時,[(幹-支)×5+幹]不是160間整數。
註二:為何加3或1983:西元4年和1984年是甲子年(1),1+3=4,1+1983=1984。
這兩年差額1980是60倍數。
3記,1983年是於現在年份中,接近現在者。
例子1:辛亥年。
辛是天干中8,亥是地支中12。
6×8-5×12=-12。
1983-12=1971,1971+60=2031,1971-60=1911;計算得2031年、1971年和1911年是辛亥年。
例子2之1:癸巳年到辛酉年隔幾年?癸=10,巳=6,辛=8,酉=10,6×(8-10)-5×(10-6)=-32,-32+60=28,故隔28年。
例子2之2:反過來問,辛酉年到癸巳年隔幾年?只要將上述答案取相反數,60,使數(或説60減去上述答案),即為答案,故隔-28+60=32年。
此運算特性符合眾於循環事項後間認知。
可見所有亥年60循環中都相當於[天干×6]:乙亥年:12;丁亥年:24;己亥、辛亥、癸亥:36,48,60。
這是直接(第一次亥年是12),亦可從以上公式得出。
西元後年分減3,除以10,所得餘數即為第幾幹(餘0視為第10幹);西元後年分減3,除以12,所得餘數即為第幾支(餘0視為第12支)。
1995-3=1992,1992除以10餘數是2,第2幹——乙;1992除以12餘數是0,第12支——亥,故西元1995年乙亥年。
1861-3=1858,1858除以10餘數是8,第8幹——辛;1858除以12餘數是10,第10支——酉,故西元1861年辛酉年。
尾數5應天干「丙」;155除以12得餘數11,應地支「戌」。
該年丙戌年。
西元前8年癸丑年;西元前2年己未年。
史書中序數紀月[8],干支紀月月建(月支)之外,月幹研究中國歷史時並普遍,而常用於計算八字。
月建於春秋時期可見[9]。
「子建月」即以日南十一月為一年開始。
可能到了唐代配上天干[10]。
此外於各帝王可能採曆法,因此干支紀月見得。
例如三國時期景初曆,可能出現國家,日換月分情況;一國是初一,另一國是前一個月月末,此時月干支即。
計算八字時使用干支曆,史書、傳統曆法(包括農曆)或使用曆鬥數有所不同。
傳統曆法月亮盈虧週期作為一月,[11]而八字計算二十四節氣其中十二節氣(非中氣)所在時刻(日首)分月,並賦以地支名,如大雪小寒之間子月,小寒到立春丑月[12]。
因此八字計算過了當月節氣發生之時刻換月干支,可能產生月中日中換干支情況。
計算八字時使用干支曆立春時刻一年,每五年一循環,每月天干該月支所在年天干決定。
例如:若某年子月所在年甲子年,該子月丙子月,緊接着其後丑月是丁丑月。
年上起月歌訣,《五虎遁月歌》:甲己年丙作初,乙庚歲戊為頭,丙辛歲首庚起,丁壬壬位順流行,若問戊癸何方法,甲寅之上推求。
公元紀年以下丙寅年六十月幹紀年紀元後天干地支開始,來(公元5年)開始計算:
公元紀年以下壬戌年六十月幹紀年紀元後天干地支開始,來(西元前1919年)開始計算:
干支紀日,60週期時候合2個月一週期;一週期完了複使用,周而復始,循環下去。
天文計算指出干支紀日始於[14]《春秋》所記,魯隱公三年夏曆二月己巳日(周平王五十一年,西元前720年2月22日)日食[15][16]。
儒曆平年有365日,而每4年一次,西元年能4整除,閏年有366日,一年365.25日,4年1461日和一甲子60日,公倍數是29220日,合80年。
這説,過了羅馬失閏後,每80年,干支紀日應的儒略曆月日日期會反覆一次循環。
格里曆平年有365日,而每4年一次,西元年份可100但非400年一次整除(非閏年,如1700、1800、1900、2100、2200、2300年平年閏年;如2000、2400年閏年),閏年有366日,一年365.2425日,所以400年146097日和一甲子60日,公倍數是2921940日,合8000年。
這説,每8000年,干支紀日對應格里曆月日日期若沒有遇到能100但非400整除西元年,會反覆一次循環,但整體而言,假設未來改格里曆,每8000年,干支紀日對應格里曆月日日期會反覆一次循環。
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2月18日,合農曆壬子年正月初一,以及1949年10月1日[17],是「甲子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