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指木材粉末與一些添加香料、藥劑、粘合劑做成於燃燒是通過燃燒來發揮作用,稱為焚香(或燒香),將香粉裝入容器中燃燒,稱捻香。
燃燒時能夠釋放出香氣和藥劑,有縷縷青煙。
香品選擇焚香環境,需要人們注意;香品天然材料主,人工化學香會導致懸浮微粒污染物數目大增,危害與二手煙類,會身體,致癌。
許多地區,是漢字文化圈,認為神靈或者亡魂能吸食其香氣[1],故神像、神位前燃香有「供養飲食」(享受香火)意味;因為煙係向天上升,有傳達上天象徵,故人們會持香祈禱許願,祈求上達天聽。
見於佛教、道教寺廟,或者是基督宗教中正教會、天主教、聖公會及德意志信義宗一些儀式中。
可使用宗教儀式以外,有特種可以驅蚊。
佛家《蘇悉地羯羅經》中論述了塗香、華鬘、燒香、飯食、燈明供養本尊其一法物。
焚燒香品環境,應處於半户外或室內通風空間裡,讓焚香過程保持感。
“香”這個漢字,是「黍」和「甘」組合,原作“𪏰”。
「黍」是一種糧食,「甘」是口中一點指事,表示甘甜滋味,故“香”是穀物糧食後芳香氣;引申泛指一切聞氣味,芳香,稱為香味、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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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香氣,可以“香”代指發出香氣物品,這類物品稱為香料、薰香,簡稱作香。
這類香料可取自植物,例如檀香、艾香、乳香;可取自動物,如麝香、龍涎香;有的是人工合成,多見於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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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使用是印度佛教徒開始,相傳古印度一些阿闍黎弘法時,因為天氣,許多人前來聽法,感到昏沈,所以聽眾貼近佛法,找來有香味木材,切成條狀放在容器中燃燒,藉著它散發出的香味驅除睡意,振奮精神,這燒香起源。
從此後燒成佛教徒抗拒誘惑、自己信念方法,地, 形式演變成香料黏上竹枝插香爐中焚燒,意義做振奮提神用途,變為禮佛工具。
佛教傳入中國後,華人認為鬼神可以吸食香氣食,故燒是人們神明、佛菩薩、祖先奉承[4],如供品,以求保佑、滿足各種慾望,後常用以為表示敬意,或陰鬼示慈悲心,佛家認為鬼道眾生喜歡燃香氣味[5]。
佛家《蘇悉地羯羅經》中論述了塗香、華鬘、燒香、飯食、燈明供養本尊其一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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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相信,燃香於佛前發願,是捨己人意,是「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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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柏毅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