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HK |2023 |香港政府一站通 |【4月18日香港什麼節日】

香港節日公眾假期主要有兩種,是《香港法例》第149章《公眾假期條例》規定每年17天公眾假期(本條目所有公眾假期天數,包括星期日),和《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規定每年13天法定假日。

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日適用對象情況而異。

有些機構全年運作,無論是公眾假期還是法定假日,僱員會當天休假。

另一些機構會採取輪流補假方式,讓僱員其他日期休假(日語:振替休日)。

以下是改寫後內容:

這份表格列出了香港所有公眾假期,其中有13天同時是法定假日,黃色顯示。

需要注意是,如果公眾假期與星期日或其他公眾假期重疊,下一個工作日補假。

另外,一些農曆日期指定公眾假期,表格上會標註農曆日期。

如當日星期日,1月2日星期一訂為補假日。

稱新年、過年,慶祝農曆一年開始,會這個時候拜年。

如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為星期日,農曆年初四訂為補假日。

1983年2010年間,如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為星期日,農曆年初一前一日(即農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訂為補假日。

首次發生1983年2月12日星期六,而後一次發生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

星期日過後第一天,會安排補假日。

如3月21日春分當日適逢月圓日,復活節會春分後首個星期日(但如春分適逢星期日,復活節會天,而是一個星期後3月28日星期日);如春分當日月圓日,復活節會春分後首個月圓日後首個星期日(倘若月圓日適逢星期日,復活節會天,而是後一個星期日)。

2021年情況是這樣:3月26日星期五後星期日(3月28日),不是出現月圓日,而是那個星期日後過了七天,4月4日星期日。

值得注意的是,計算復活節方式是天主教會曆書定義,與天文學定義略有不同。

計算復活節“春分”,3月21日(二十四節氣“春分”圍繞3月20日22日之間,故是),“月圓”於農曆二月十四日或閏二月十四日或三月十四日。

此計算法,復活節3月22日,最晚4月25日[1]。

香港,假期是復活節前兩天(星期五、星期六)耶穌受節、耶穌受節翌日,及後一天(星期一)復活節星期一(復活節補假日)。

耶穌受節是悼念耶穌受,復活節則是慶耶穌復活。

這個三天假期稱為”復活節”,並且提到”耶穌受節”。

2021年的復活節假期可能會節日重疊,這是因為4月4日是星期日,所以翌日4月5日星期一會成為補假日。

然而,於4月5日星期一同時是復活節星期一,所以名義上補假日會移到4月6日星期二。

這種情況2010年、2015年、2021年和2026年發生過。

此外,2026年開始,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節和耶穌受節翌日成為法定假日,並且2028年和2030年會是如此。

政府採取折衷方案:於1983年起,新增1天法定假日(下文“香港節日演變”),打算日後檢討。

2012年地4月28日(2069年和2088年之前會出現)外,其他年份會4月30日進行補假(例如2001年、2020年、2039年)。

1974年佛誕,地4月29日出現(但誕定公眾假期)。

出現5月29日,如1955年地5月29日出現(但誕定公眾假期),基本上需5月22日才有機會出現。

當星期日是農曆四月初九時,星期一設定公眾假期。

這種情況發生5月27日,例如2039年。

相反,出現日期是5月26日或6月26日。

一般而言,如果要夏至前出現農曆四月初九星期日,日期是6月20日。

而如果要夏至後出現農曆四月初九星期日,日期是6月22日。

這樣情況才有可能發生。

如當日星期日,農曆五月初六星期一訂為補假日。

1997年,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其翌日7月2日星期三是公眾假期,而之後只有7月1日是公眾假期,除非7月1日星期日重疊,7月2日補假。

當日星期日,7月2日星期一安排休假日。

而10月9日情況見,1919年和1938年發生過,因為基本上秋分需要9月24日後才有可能出現。

地,少出現在9月8日,如2052年,基本上秋分需在9月22日才有機會出現。

如當日星期日,農曆八月十七星期一會“中秋節後第二日”名義訂為補假日。

1983年2010年期间,如果当天是星期日,农历八月十五会设定补假日。

这一情况首次发生1995年9月9日星期六,而后一次发生2009年10月3日星期六。

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同時取消10月2日國慶日翌日及8月中旬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眾假期(除非10月1日星期日及/或中秋節翌日重疊,會於10月2日國慶日翌日名義補假),保持公眾假期每年17天。

如當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訂為補假日。

1919年、1995年是11月1日及1976年11月1日於翌日補假外,其他年份10月。

如當日星期日,農曆九月初十星期一訂為補假日。

雖是法定假日,但法例容許法定假日放假機構,選擇聖誕節放假,冬節代替。

如當日星期日,12月27日星期二會“聖誕節後第二個週日”名義訂為補假日。

名稱中“週日”不是指星期日(因此使用“週日”),而是英文Weekday直接翻譯(政府這天英文稱謂The first weekday after Christmas Day),坊間稱為Boxing Day。

如果12月26日是星期日,那么本假期中,12月27日会是星期一。

目前,12月27日并不是法定假日,但2024年开始,它成为法定假日。

以下日子雖然並眾假期,但某些情況下,部分機構可能會放假或提早下班:

2006年之前,大部分企業機構工作時間安排是上午上班、中午下班,並且下午有時會放假,有些情況下是全天放假。

自2006年起,政府部分部門遵循五天工作制,全天放假政策。

此舉影響到非政府機構和企業,使得全天放假機構數量增加。

公眾假期與星期六重疊時,人們會獲得相應補假安排。

1983年2010年期间,如果农历新年第一天、第二天或第三天是星期日,那么这一天安排补假日。

第一次发生1983年2月12日星期六,最后一次发生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

1983年2010年間,如中秋節翌日為星期日,當日訂為補假日。

首次發生1995年9月9日星期六,而後一次發生2009年10月3日星期六。

香港每年有17天公眾假期,這些假期稱為”銀行假期”、”寫字樓假期”或者”紅日”。

香港法例第149章《公眾假期條例》第2條《釋義》,這些假期是指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以及政府部門遵守假期日期。

如非上述機構,並適用於《公眾假期條例》,而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39條《假日給予》 規定,給予僱員每年13天假期,這13天稱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期”、“工廠假期”),即為上表黃色列出假日,包括:元旦、農曆年初一、農曆年初二、農曆年初三、節、勞動節、佛誕、端午節、香港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翌日、國慶日、重陽節、冬節或聖誕節(僱主選擇冬節或聖誕節其中一天)。

但有機構給予僱員《公眾假期條例》規定17天假期。

任何僱員,只要是《僱傭條例》下性合約,即4星期,每星期同一僱主工作18時或以上僱員(俗稱“418”),可享有法定假日。

如果法定假日员工休息日重叠(每周休息日是星期日),那么应该下一个工作日补假。

这个补假日期不能是法定假日、替代休息日或者其他休息日。

如果员工工作满足三个月,那么他们有权享受该日工资相等假日薪酬。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法定假日工作,事前48時通知僱員,並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日內安排另定假日僱員。

如雙方,僱主可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僱員。

換言之,耶穌受節 、耶穌受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屬“不是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僱主如非《公眾假期條例》內指定機構,及無僱傭合註僱員可享有公眾假期話,有權要求僱員上述“不是法定假日公眾假期”期間如常上班,且給予任何補假或補薪。

法定假日是僱員一種待遇,於大眾,公眾假期只是一種額外福利,並不是屬於”公眾”假期。

大部分國家或地區,紅色日曆視全民假期,即使是工作人有補假或者補薪安排。

雖然《公眾假期條例》要求機構給予僱員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但其他僱主理論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僱員這些休假。

1997年金融風暴後,失業率飆升,部分原本給予公眾假期僱主,看準僱員求職困難,於是改為給予法定假日,加薪情況下增加僱員工作時間。

只能享用法定假日僱員,一度有增加趨勢。

早在1981年6月,香港政府這兩種假期制度分歧問題,展開公眾諮詢,研究統一可能性,諮詢結果一如所料:勞方要求增加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而資方增加法定假日。

[22]
港府紀念日及節日定為公眾假期。

但自此後,此事不了了之,無下文。

1999年,香港主權移交,而新增多1天法定假日。

而民間、工會組織、個別爭取勞工權益重點政綱議員,對法定假日此一僱員待遇、兩種假期制度分歧態度,十分,有聲音。

2008年5月,會議員李卓人提出私人議案,建議所有公眾假期納入法定假日,雖然出席議員過半數贊成且僅一名議員,但分組點票制度下,否決[3]。

2012年2月,行政官選舉候選人唐英年,參選政綱提及建議增加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當時每年12天,每年遞增1天,直到5年後增至每年17天。

但唐英年落選,此事不了了之[4]。

2020年1月14日,因2019年反修例運動社會動盪及人道危機,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佈多項民生政策措施,包括建議增加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交由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

政府於2021年3月5日刊憲《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5],2022年起,法定假日每兩年遞增1天,佛誕(2022年)、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2024年)、復活節星期一(2026年)、耶穌受節(2028年)、耶穌受節翌日(2030年),2030年,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

該條例草案同一個月17日提交委員會,並同年7月7日委員會通過,同月16日刊登官方公報上[6],並翌年(2022年)實施,誕訂法定假日。

此外,前述情況,僱員只有符合“418”條件才能享受法定假日。

一些兼職或臨時僱員,於工時於每星期18時及/或僱用期於4星期,或一些無良僱主,為合法逃避給予僱員法定假日,刻意安排僱員每工作於4星期停工一段時期,致不能構成“418”,這些僱員法定假日不能享用,他們不論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上班,僱主有權給予任何補假或補薪,這造成了社會問題。

以下是改寫後內容:

週末和公眾假期外,絕大多數日本學校其他假期會放假。

農曆新年、復活節和聖誕節是一些節日,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之外,有可能星期一5天。

這些假期可以組成長達10天或以上休息時間。

此外,每年有13天教師發展日和13天學校自決假期,這時學生需要回校上課。

暑假期間,一些學校會7月上旬中旬開始放假,並8月下旬結束。

這段暑假大約長達4個月,4月下旬開始到9月上旬。

以下是改寫後內容:

有些學校大型活動,像是運動會、家長日、旅行和畢業禮,可能會安排國父孫中山先生誕辰紀念日翌日,公曆11月12日。

這一天,學校可能會給予學生們放假一天安排。

道教團體主辦學校道祖誕(農曆二月十五)、孔教團體主辦學校孔聖誕(農曆八月廿七或公曆9月28日),或會放假一天。

而伊斯蘭教團體主辦學校古爾邦節(伊斯蘭曆12月10日),會放假數天。

有少數族裔學生學校可能會專設族裔、宗教假期,或要學生自行請。

個別國際學校會設立聯繫國家相關節日(如國慶)學校假期。

2022年,應第五波疫情,加上政府需徵校舍作全民強制檢測(後期宣佈緩,及後不了了之),因此暑假調整到3月初4月復活節後,而該學年後一個上學日延遲8月12日。

近年來,會議和區議會選舉中,有時需要使用學校校舍作為投票站。

這導致學校運作受到了干擾,因為投票日第二天早上,校舍需要歸學校。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教育局選管會2020年6月發布了一份通告,要求所有學校會議和區議會選舉(包括補選)投票日第二天設為學校假期。

這樣,能減少學校運作影響,無論學校是否借出校舍作為投票站。

學生享有”學校假期”指是他們需要回校上課,但這段時間內可能需要回校參加活動或進行補課。

同時,學校教職員會這段時間放假。

公眾假期若星期六重合,即使實行五天工作制,會額外補假。

然而,若公眾假期與星期日或其他公眾假期重疊,那麼會其他日期補上休假。

補假是放假後第一個工作日,或者行政官员行政会议上发布命令,指定另一个日期来取代原本假日。

香港目前公共假期安排,每年有5天星期六重叠,其中有1天是耶稣受难节次日,这2011年2046年36年中共计有100天,每年2.78天。

星期六雖然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但情況下,機構會星期六提早下班並全天放假。

這種情況2006年起,部分政府機構實行5天工作制後變得普遍。

這導致了假期重疊,而僱員因此損失了一部分休假時間。

除非放棄星期六提早下班或全天放假,否則每年17天公眾假期可能只能放16天。

2011年,時任會議員馮檢基會議中提出一個關於公平安排問題,詢問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張建宗意見。

他建議節日前一天或後一天給予僱員補假,確保部分每週工作5天僱員能夠公平對待。

然而,張建宗表示,這個建議可能導致機構節日當天繼續辦公,而非每週工作5天僱員需要照常上班。

他認為這樣反而會這些僱員公平,因此沒有打算改動目前安排。

較,是1983年2010年間,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與星期日重疊補假方式。

1982年及之前,這些假日和其他假日一樣,如星期日重疊,會於該天后,即農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補假;但後來考慮到有意見(女性僱員而言)認為,如補假安排於前一天,即農曆除夕和中秋節,可以僱員華夏傳統,為家人準備晚餐團聚,以及與家人一起享受一年中相聚時刻。

故1983年起,更改了補假方式,這些假日如星期日重疊,改為於該天前,即農曆除夕和中秋節補假[10]。

這等同補假定於星期六及/或農曆除夕,這些日子雖然不是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但俗成,機構這些日子本身會提早下班全天放假,令僱員損失假期。

而這種補假方式,與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包括其補假),每年可達6天(英治時期)或5天(特區時期)。

例如2009年和2010年,兩年出現此情況:2009年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有節、耶穌受節翌日、佛誕、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且於該年中秋節翌日與星期日重疊,故以中秋節,即星期六補假;2010年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有耶穌受節翌日、勞動節、重陽節、聖誕節,且於該年農曆年初一與星期日重疊,故農曆除夕,即星期六補假。

兩年前,有一次情況發生了。

農曆新年第一天(2月14日)是星期日,法規,這樣情況下,我們需要星期六(2月13日)補假。

這樣,我們失去了一個本應該屬於假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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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2022年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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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情況發生了兩年,造成了五天假期損失。

2010年2月13日,農曆除夕,行政官權沙田年宵市場傳媒詢問有關問題時,表明勞工及福利局局張建宗討論過此事並考慮修改相關法規,避免發生類似情況。

政府計劃2011年提交一項修訂法案,名《2011年公眾假期及僱傭法例(補假安排)(修訂)條例草案》。

這項修訂,如果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是星期日,恢復1982年及之前補假方式。

這意味著農曆年初四和八月十七成為公眾假期,彌補這些遺失假期。

這項修訂於2011年12月14日獲得通過,並於2012年2月24日生效。

2011年及2012年,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沒有星期日重疊。

2013年,該修訂生效後,首次農曆年初一(2月10日)與星期日重疊,故農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補假,是該修訂生效後首次實行。

2022年,修訂生效後,首次出現中秋節翌日與星期日重疊情況。

因此,農曆八月十七(9月12日)星期一指定為“中秋節後第二日”補假。

然而,所有公眾假期(包括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與星期六重疊無補問題,仍未有改善。

即使修訂生效,每年有可能有5天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

然而,1999年,我們遇到這樣情況(農曆年初一、二、三以及中秋節翌日並沒有星期日重疊,但星期六公眾假期重疊,共計5天,包括耶穌受節翌日、勞動節、佛誕、中秋節翌日和聖誕節)。

2011年2046年36年間,每年有4天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每年共計2.78天,見下表(假設《公眾假期條例》於2046年修訂,並以2025年及後公眾假期公布;自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起,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並享有50年不變期限,2047年7月1日,香港法律和制度確定,因此2047年及之後計算上確定)。

香港人重視農曆新年和其他傳統節日。

然而,受到西方節日影響,如情人節、復活節和聖誕節,香港人開始這些節日有所關注。

儘管如此,中國傳統節日重要性減少。

是,香港人節日看法有所轉變。

隨著時代變遷,香港人節慶習俗變得簡化,並帶有商業化色彩。

香港人農曆年期間有著許多傳統習俗。

他們會農曆新年前去辦年貨和逛年宵市場,準備迎接新年。

農曆年期間,他們會張貼年畫和揮春賀年裝飾品,舞獅,並前往廟宇和佛寺參拜祈福。

此外,他們會享用年糕和煎堆傳統賀年食品,派發利是,並到親戚家拜年。

這些習俗是帶來好運和祝福,並親朋好友新年。

但拜年卻只求拜過,會年初一拜夫家,年初二拜孃家,年初三赤口拜年傳統規則。

例如中秋節,香港人會購買月餅和燈籠應節、吃團圓飯。

而政府節日活動禁制甚多,例如農曆新年不準燃放炮仗,舞獅有限制、中秋節準“煲蠟”、聖誕節準“噴雪”,削弱了節日氣氛。

公共假期之外,一些节日如情人节、白色情人节、万圣节、母亲节和父亲节,近年来商家透过广告宣传和商场装饰来促进消费,营造节日氛围。

媒体这些节日活动进行报道,使得公共假期节日相形见绌。

香港1875年開始實施《公眾假期條例》,其中規定了一系列假期,如元旦、農曆新年、耶穌受節、復活節後星期一、聖靈降臨節後星期一、英王壽辰、8月第一個星期一(Lammas Day),以及聖誕節和聖誕節翌日。

這些假期稱為”銀行假期”。

您要求,我改写了文章,删除了其他相关内容。

改写后文章如下:

其后條例经多次修改,英文名稱改为普通假期法令。

该法令规定政府部门假期当天停止办公,并规定银行假期当天办理可转让票据付款事宜。

希望这次改写符合您要求。

如果您有其他需要,请告诉我。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規定適用於政府和商業運作,並沒有強制僱主讓員工公眾假日放假。

一些僱主會選擇予員工額外福利,讓他們公眾假日享受休息機會。

過去,洋人會遵循英國習俗來慶祝節日,而華人會慶祝中國傳統節日。

香港最初只有農曆新年公眾假期,但英國租借新界後,1899年開始,港府每年農曆年初二(農曆新年後工作日)宣佈假期。

這個安排持續到1923年。

華人有許多傳統節日和節氣,例如冬至、節、端午節、中秋節和重陽節。

這些日子裡,人們會參與一些節日相關活動。

同時,這些節日是放假時間。

近年來,香港公眾假期有所增加。

1903年起,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冥辰5月24大英帝國日(Empire Day)公眾假期。

[17] 1912年香港政府認為假期集中上半年,[18] 下半年增加公眾假期,包括10月第二個星期一、最近11月9日(英王愛德華七世冥辰)星期一。

1912年开始,政府每年会7月第一个周日(如果这一天是星期日,是7月2日星期一)宣布公众假期。

到1923年为止,这个安排持续着。

1930年开始,9月第一个星期一取代10月第二个星期一成为公众假期。

[22]
港府紀念日及節日定為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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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節日與公眾假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24, 2025與2026年復活節

1920年起洋人和平紀念日成為假期,[23] 取代最近11月9日星期一。

和平紀念日紀念歐戰1918年11月11日結束。

1946年開始,英國將紀念日訂為11月12日或之前星期日,並且該日後星期一放假。

1956年開始,紀念日改為11月第二個星期日,並且該日後星期一放假。

[25])1929年起中華民國國慶日10月10日成為假期。

[26] 1941年起中秋節成公眾假期,取代9月第一個星期一,[27] 取消大英帝國日(Empire Day)公眾假期。

[28]二次大戰1941年日治時期前,華人洋人節假日各自政。

1945年8月30日英國恢復管治香港,節假日習慣得以恢復。

1947年1月10日,香港政府修訂《公眾假期條例》,新制訂假期有1946年已成為假期8月30日重光紀念日。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政府遷台,1950年香港政府宣告該年起,10月第二個星期一取代10月10日公眾假期[29](1955年10月第二個星期一是10月10日,政府索性該年起假期改為10月第三個星期一[30])。

這些公眾假期主要是政府、銀行業以及銀行業關係密切行業(如貿易公司)採納。

1968年起,節、端午節、重陽節成公眾假期,取代聖靈降臨節後星期一、10月第三個星期一、和平紀念日後星期一,重光紀念日由8月30日改為8月後一個星期一,中秋節假期改為中秋節翌日放假,又額外增加農曆年初三公眾假期。

[31]
1983年起,英女王壽辰假期由4月21日改為英國官方慶祝日6月第二個星期六,而之後星期一放假。

重光紀念日之前星期六成為公眾假期。

新增兩天假期,取代7月第一個週日及8月第一個星期一公眾假期。

[32]
1983年1997年6月30日英治時期結束期間,香港公眾假期如下(其中9天同時是法定假日,黃色顯示;其中4天英治時期結束後取消,紅色表示,該4天均不是法定假日):
如當日星期日,泛英女王壽辰假期之前或之後工作日訂為補假日。

1997年6月,英治時期結束前夕,後一次英女王壽辰公眾假期,為配合7月1日及2日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設香港行政區成立日公眾假期,故英女王壽辰公眾假期定於6月第四個星期六及緊接其後星期一,即6月28日及30日,6月29日星期日、7月1日及2日,串連成5天公眾假期。

不是法定假日。

英治時期結束後取消。

紀念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盟軍勝利及香港重光,英國於同年8月30日恢復管治香港,結束三年零八個月香港日佔時期,中環王后像廣場和平紀念碑有官方紀念儀式。

自1946年开始,定于8月30日。

1968年开始,改为定于8月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星期一。

1983年开始,改为定于8月最后一个星期一和倒数第二个星期六。

这不是法定假日。

英治時期結束後,取消了公眾假期,並新增了一個名「性質類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假期(8月第三個星期一)。

儘管這個假期是紀念二戰時日戰爭勝利,但它並非紀念英國恢復香港管治,而是紀念1945年8月中旬日本無條件投降,以及中國抗日戰爭勝利。

因此,這個假期日期設定8月中旬第三個星期一。

自1997年8月18日和1998年8月17日以来,香港新增了劳动节和佛诞公共假期。

然而,自1999年起,政府坚决拒绝增加每年公共假期。

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公共假期,但重阳节“合并”[33],是取消了。

官方纪念仪式改为香港大会堂纪念花园举行。

2015年,中國慶祝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宣佈9月3日法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

香港特區政府遵循方式,於九月三日公眾假期,這一天同時是法定假日(限於2015年)。

這一天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該日確切1945年9月2日簽訂《降伏文書》翌日。

公眾假期17天,法定假日11天,法定假日為其中9天公眾假期,2天浮動假期,僱主選擇何時發放,如僱主無明文指定,於英女王壽辰後第一個星期一及8月份後一個星期一發放。

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期間,香港並無正式公眾假期。

然而,於當時香港經濟模式和就業市場特點,大多數市民並未能夠享受到公眾假期福利。

這是因為公眾假期條例適用範圍限制,是製造業行業工作人員,無法享受到這一福利。

1962年4月,香港政府國際勞工公約要求實施了《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該條例確定每年有6天有薪假期。

這項規定適用於工廠工作勞動工人以及月薪超過700港元非勞動工人。

有薪假期日期包括農曆年初一、農曆除夕或年初二、節日、端午節、中秋節、冬至或隨後元旦(僱主可這些日期中選擇其中1天)。

這6天假期“法定假日”,初期實施時適用對象關係,所以俗稱“勞工假期”、“工廠假期”[34]。

1968年9月,立法局通過《僱傭條例》,同時中秋節假期正日改為翌日,即農曆八月十六日放假,配合華夏傳統中秋節晚上慶祝及賞月。

1974年1月,一項名為《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廢除,並其中關於法定假日條文納入了《僱傭條例》中。

這一改變使得《僱傭條例》適用於所有僱員,無論他們是否工廠受僱,享有法定假日。

隨著時間推移,法定假日數量多次增加。

1977年,新增元旦、農曆年初三、重陽節、1天浮動假期(僱主選擇何時發放,下同),即增至每年10天。

1983年,新增1天浮動假期,即增至每年11天。

日校中小學學生而言,泛英女王壽辰和泛重光紀念日這4天公眾假期中,其中1天鐵定於6月星期一,另3天均鐵定星期六及/或暑假重疊,因此每年鐵定損失3天假期(雖然屬泛復活節耶穌受節翌日鐵定於星期六,但日校中小學學生復活節而獲復活節假期,故此不論)。

1982年及之前 ,所有公眾假期如星期日或其他公眾假期重疊,以下一個工作日補假。

1983年,政府更改了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補假方式,這年起,這些假日如星期日重疊,會於該天前,即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和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補假。

這種補假方式可能會導致假期損失,並且持續了三十年。

直到2013年才有所改變。

當時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或其補假日),每年可達6天,有3天,耶穌受節翌日、英女王壽辰、8月份後一個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均鐵定於星期六。

1992年及1993年例,該兩年星期六重疊公眾假期,上述3天外,1992年尚有節、中秋節翌日、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1993年有農曆年初一、重陽節、聖誕節。

過去兩年裡,有一個問題讓公眾假期受到了限制。

統計,有六天公眾假期與星期六重疊,其中包括1993年農曆年初二與星期日重疊情況。

這種情況下,政府彌補這種假期損失,決定農曆除夕設為補假日。

此外,《公眾假期條例》,列舉假期之外,香港政府1941年之前會不時頒佈額外假期,增加假期數量。

改寫後內容:耶穌接受節日後次日成為每年休假日,並成為了一項常規。

聖誕前夕、12月27日、1月2日,1月2-3日額外定假期;與英王壽辰、10月10日(中華民國國慶日)、11月11日(和平紀念日)星期六或星期一,假期,但這些安排並非。

香港政府宣布以下日期额外公众假期:

1887年6月21日,庆祝英女王维多利亚登基五十周年纪念。

1887年11月9日10日,举办英女王维多利亚登基五十周年香港庆典。

1890年3月31日,英國幹諾和斯特拉森公爵阿瑟親王夫婦抵達香港開始他們訪問旅。

1893年7月6日,英國約克公爵(後來成英國國王喬治五世)迎來了他婚禮。

1897年6月22-23日,慶祝英女王維多利亞登基六十週年紀念。

1899年4月17日,慶祝新界升旗日。

1901年2月2日,舉行英女王維多利亞喪禮。

[44]
1902年8月9日,英王愛德華七世及珊王后加冕。

[45]
1905年12月9日,帆船大賽。

[46]
超過80萬香港基督教徒會復活節參加教會活動。

香港有各式各樣教會,包括天主教、英國聖公會、東正教和各種新教教派,提供宗教選擇人們。

週日是一個日子,許多家庭會參加禮拜,然後聚在一起享用自助午餐來慶祝。

城鎮周圍,商店營業,因為中國大陸正在慶祝復活節假期,許多大陸遊客會來香港探望親人、購物和享受娛樂活動。

街道和商店裝飾著可愛的復活節兔子和色彩繽紛復活節彩蛋,節日增添了和氛圍。

這段節日期間,學校、郵局和政府辦公室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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