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倒杖】楊筠松撰 |風水學中的十二倒杖葬法 |葬法倒杖 |

風水學中,十二倒杖法,稱楊公葬法十二式,是指立穴放棺準則,即葬法。其要求要以來龍勢,其情,使前後左右合乎於天然。

立穴放棺,是風水術中乘生氣後一步,縱然形好勢,葬法一誤,前功盡棄。曰:“穴吉葬,棄屍。”接下來,大家介紹一下,風水學中十二倒杖葬法。

順杖法,是指順承來龍正脈而結穴。 《十二杖法》雲:“順者,順乘本山之來脈而受穴者。”這種穴位來龍力量,其緩,迤邐行來,帶屈曲。定穴氣脈,其穴,主後代出王侯狀元。

曰:“凡順杖法,遇龍勢,脈微屈曲,方可順杖。入脈而下,插中以放棺,直施鬥接功,葬後發福綿長。”

逆杖,是指側受穴山來脈而放棺。 《十二杖法》雲:“逆者,逆本山之來脈而倒受穴者。”這種杖法適合祖山聳拔,而主山無脊、穴位。要求祖山聳,一脈,轉折起伏,直到眼前。祖山和主山之間開闊無障,保持距離。定穴即以祖山朝山。

曰:“逆杖法,龍勢雄長,氣脈。宜饒歸逆倒杖。放棺而側受,挫急勢而歸緩地,葬後發福甚。”

縮杖,是指來脈,鑿開穴庭頂放棺氣脈。 《十二杖法》雲:“縮者,氣聚於山頂中而縮受穴。”指來龍勢短,氣聚於頂,於山脊受穴。這種杖法多用於四周山勢過於挺拔,而來脈情況。

《十二杖法》雲:“離者,脫離本山之來脈而受穴者。”龍脈前行,起伏,結穴處,猶如蛇蟬脫殼,生氣不止,前行距脈二、三尺有突窩,即生氣止聚處,於此定穴,離脈得氣。

要求山頂脈有微突,即生氣聚處,於此結穴,於人體頭頂百會穴。穴位,風吹,四勢高應,明堂聚。縮杖穴宜,穴遭四山凌壓。

曰:“縮杖法,來脈,其脈衝奔頂。百會之間,小突如雞心狀,以其融結上聚,宜鑿開天庭放棺”。故蓋穴名縮杖,主後人財運大旺,發福。

綴杖,是指緊貼來脈而立穴放棺。 《十二杖法》雲:“綴者,如線綴衣,縫綴聯其穴於脈。”山勢,直來而急落,應脫脈而受穴。

這種杖法多用龍脈勢、落脈、山形地。脈穴若即若離,猶如以線綴衣。綴杖要求穴位離主氣脈一、二尺或三、四尺,不高不低。若穴離脈過近,氣脈“衝殺”;離脈,接生氣。

曰:“綴杖法,以其來脈勁,殺氣脫之前,取生氣闌後,脫脈二、三尺,大堆客土,接高塍以續脈,此謂綴杖,葬後朝貧暮富。”

開杖,是指穴場龍脈,來龍壓頭,衝殺難擋,所以宜離脈氣而其左右定穴。

《十二杖法》雲:“開者,龍勢衝當頭,有殺頂,中分其脈,兩邊受穴,分開一脈而作兩穴,脫中殺而傍脈倚穴者。”山脊往往風,所以,避開山脊線(即所謂脈氣),其兩側點穴。

曰:“凡開杖法,脈勢,上衝殺擋,下氣散不結。尋生氣趨向,看左右相顧水,收前後朝應山,離來脈,此謂開杖。

云:“殺衝中,奪葬其旁。然止離二、三尺,不可脫脈。倚左發,倚右發。”

穿杖,是指斜接來脈勢而立穴放棺,如線穿針眼,如柯鬥斧眼,氣腰入而成穴者。故謂穿杖。多見於龍脈直來橫接或斜來正接。

穿杖要求來龍直到,不枝蔓。其環境要求不外乎前有朝案,後有巒頭,龍虎彎抱,堂中水聚。

曰:“穿杖法,以其來勢上,下無堂氣。,開腋、臍窩。其法取中停,或十字,倒杖放棺,橫枕樂山以靠棺首,截直脈而注棺腰。如斗斧眼、如撞鐘槌,穿杖,葬後發福。”

離杖,是指來山氣勢,下,跌落平地,宜離開穴庭另於平坡之處堆培客土葬以利受脈。

暈間凹陷者陰穴,凸起者陽穴,是謂兩儀。身作穴者明龍,宜陽穴,另起星瞪作穴者陽龍,宜陰穴,有饒減。或上截凸起,下截凹陷,或下截凸起。上截凹陷。或左右凹凸兼者,二氣,取陰陽交構之中,升降聚會,不用饒減。

這種杖法常用於龍脈頓跌,而龍虎二砂遠離主山情況下。可使主山不致壓抑穴位,可其周邊關係,使穴位不致過分臣服於後山,而了龍虎、朝案諸砂。

沒杖,是指陽窩(平位)立穴放棺。 《十二杖法》雲:“沒者,本山陰來陽結,急落開窩,窩中立穴者,人首潛伏其氣,沉於窩底,本山之來脈而受穴。”

來脈急落而盡頭凹陷,生氣盡其窩,所以於窩中立穴。這種杖法要求來龍形勢,穴前左右盤旋迴轉,結成山凹,四周高昂,墓穴深藏。將墓穴選在盆地處。

曰:“杖法,龍頭,開明堂,作塋基。鑿金井塋基中心,放棺葬,脈一線泯沒。故曰沒杖。葬後人丁官爵悠長。”

杖,是指來脈高昂,於人低下,一片平地,無窩無鉗,宜於其地中心立穴。或於其分界處脈立穴。

○順杖 脈緩中落用順杖正受,謂撞。穴如龍勢,脈情逶迤,藉饒減。湊脈葬吞,陽來陰受,陰來陽提,直奔送是。要下砂逆關前案,特朝胎水,交結於前,大小橫過鎖斷,作福。然可以棺頭頂其氣,恐氣衝腦散。

○逆杖 脈急中衝用逆杖,以旁求龍倚穴,如龍勢,氣脈,饒減轉跌。避煞葬吐,拂耳枕臂,挫急歸緩,斜倚倚是。要眾山拱,眾水交結,明堂平正,四獸咸備,作福。

○縮杖 脈甚急,頂蓋曰縮,有如柱劍聚環頭者,謂降煞穴、坐煞穴、寒桶漏穴是。如四山環抱,本山低纏而脈,打開百會湊緊蓋,送拂頂鬥脈葬之,使乘氣。要四獸全備,並孤露,主後跌斷複起,穴前明堂有一泓真水者方結,否則脫,八風交吹。

○離杖 脈甚急龍粘曰離,有如懸筆垂珠滴者,謂脫煞穴、拋穴、接穴、大陽影光穴,懸棺鬣封是。如龍雄勢,卸落平洋,結成盤珠,鋪氈展席,遙對來脈,壘土浮□,墳,便知聚氣客土堆成,要有窩靨或草蛇灰線者方結,否則旺氣,必主災禍。

○沒杖 形俯面飽用沒杖。如肥乳頑金,氣脈微茫,所止,開金取水,闊理台道,端正沉葬,謂葬煞穴,卻不可錯認天罡誤人。

○穿杖 形仰口小用穿杖。如體削木,氣脈,串其來。取宛宛之中,鑿孔穿入,側撞斜插,橫撞插,謂煞穴,卻不可錯認欹斜掃蕩誤人。

○鬥杖 山長橫體用鬥杖。如斗斧眼,然龍勢延袤,借堂收納,於後端正之中,前朝登對,貫腰架折,貼脊實倚,插、插,謂之馭煞,而拿扯牽弓,腕扳鞍穴是。

○截杖 山長直體截杖。如騎馬脊,然氣脈不住,卸前去,於緩之處,四証有情之所,求覓微窩,隨脈騎截,依法造作,謂之欄煞,即直截橫截,騎龍斬關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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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杖_百度百科

風水學中的十二倒杖葬法

○杖 上,交接處脈中扦,故曰對。蓋居高,處卑,乃於相代之所,乾暫判之間,平分,相濟,中正撞,裁成,使其得宜,謂之中聚撞穴。要左右相登,並無凹陷,穴情明白,生氣呈露方結,不然上洩下,土蟻患。

脈緩中落用順杖,受謂撞穴。如龍勢,脈情透遁,藉饒減,湊脈葬吞。陽來陰受,陰來陽提,直奔送是。要下砂逆關,前案特朝,胎水交結於前,大小橫過鎖斷,作福。然可以棺頭正項其氣,氣沖腦散。

脈急中沖逆杖,以旁求龍倚穴,如龍勢,氣脈,饒減轉跌,避煞葬吐,拂耳枕臂,挫急歸緩,斜倚倚是。要眾山拱,眾水交結,明堂平正,四獸成備,作福。

脈甚急頂插蓋曰縮。有如柱劍聚,環頭者謂降煞穴、坐煞穴、寒桶漏穴是。如四山,環抱本山,低纏而脈,打開百會湊緊,蓋送拂頂關脈,葬使乘氣。要四獸全備,並狐露,主後跌斷複起,穴前明堂有一泓真水者方結,否則脫,八風交吹。

脈甚急,龍粘曰離。有如懸筆垂,珠滴者謂脫煞穴、拋穴、接穴、大陽影光穴,懸棺鬣卦是。如龍雄勢,卸落平洋,結成盤珠,鋪毯展度,遙對來脈壘土浮插,墳,知聚氣,客土堆成,要有窩靨或草蛇灰線者方結,否則旺氣,必主災禍。

形俯面飽用沒杖。如肥乳頑金,氣脈微茫,所止,開金取水,闊理台道,端正沉葬,謂葬煞穴,卻不可錯認天罡誤人。

形仰口小用穿杖。如體削木,氣脈,串其來,取宛宛之中,鑿孔穿入,側撞斜插,橫撞插,謂煞穴不可錯認欹斜掃蕩誤人。

山長橫體用鬥杖,如鬥斧。龍勢延袤,借堂收納於後,端正之中。前朝登對,貫腰架折,貼脊實倚,插插,謂之馭煞,而拿扯牽弓腕扳鞍穴是。

山長直體截杖,如騎馬脊然。氣脈不住,卸前去,於緩之處,四證有情之所,求覓微窩,隨脈騎截,依法造作,謂攔煞。即直截橫截騎龍斬鬥穴是。

上,交接處脈中插,故曰對。蓋居高,處卑,乃於相代之所,暫判之間,平分,相濟,中正撞,裁成,使其得宜,謂之中聚撞穴。要左右相登,並無凹陷,穴情明白,生氣呈霧方結,上洩下,土蟻患。

勢強脈急,山麓頂脈實粘,故召綴。當脈調,脫脈犯,乃於息氣脫之前,勁氣既闌後,離三尺,,使其沖和,謂脫煞。粘穴要四獸,並淩壓,真氣滴落,眾水有情方結,不然脫氣尖脈,泥水患。

饒龍減虎,犯過脈中,發侵境相犯犯,即棄死挨生,外趨堂氣者是。此多乳突結。

穴場金魚水界圓暈,閏者太極,上是微茫水分。下是微茫水合。合處小明堂,容人側臥便是穴場。有此圓暈生氣內聚,故真穴。立標枕,於此而定,無此者非。若暈頂見一二半暈,如初三夜月樣者,名曰天輪影,有三輪者,大地。

暈間凹陷者陰穴,凸起者陽穴,是謂兩儀。身作穴者明龍,宜陽穴,另起星瞪作穴者陽龍,宜陰穴,有饒減。或上截凸起,下截凹陷,或下截凸起。上截凹陷。或左右凹凸兼者,二氣,取陰陽交構之中,升降聚會,不用饒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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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法倒杖-倒杖十二法》<作者:(唐).楊筠松撰

堪輿風水之倒杖十二法@ 奇門地理學社

四象者,脈息窟。脈是暈間微有脊,乃象,息是暈間有形,乃少陽象,窟是暈間有窩,乃太陰象,是暈間微有泡,乃太陽象。四像作居,葬有四法:脈穴當取中定基,息穴當剖開定基,窟穴培高定基,突穴當鑿。

脈緩者用蓋法,揭高放棺,以蓋覆為義;脈急者粘法,低放棺,粘綴義;脈直者倚法,挨偏放棺,倚靠義;脈而橫者撞法,當取直放棺,衝撞義。四法,高山陽龍之。

息之緩而短者斬法,當近頂放棺,斬破為義;息之不緩不急而長者截法,腰放棺,裁截為義。息低者墜法,湊腳臨頭放棺,墜墮為義。四法,高山陰龍之。

窟狹者正法;當中心放棺,中正義;窟闊者求法,迎氣放棺,求索義;窟深者架法,抽氣放棺,四角立石,架閣義;窟淺者折法,量脈放棺,中半,比折義。四法,平地陽龍之。

單者挨法,靠冥放棺,挨撰為義;雙者並法,當取短放棺,兼併義;突之正者斜法,閃仄放棺,斜仄義;偏者插法,撥放棺,栽插義。上法,平地陰龍之。

蓋者蓋,有如合盆形。蓋之脈自坤而見於乾,蓋之法自乾而施於坤,垢複錄存焉,天地精見焉。頂薄則舍,疏略,慎毋苟且。蓋小蓋傷其元氣,蓋大蓋閉其生氣,蓋上蓋下脫其來氣,蓋下蓋上失其止氣,蓋左蓋右或犯其剝氣,蓋右蓋左或受其冷氣,縱得龍穴之妙,遭橫逆之禍。頂舍蓋雲者,舍之不用,非舍上下舍卑之謂。此以作穴言,彼審穴言,意義。穴法,略有差池,效驗。

粘者,沾,如沾恩寵之義。粘胍於止,粘之法自止於盡,施承之道攸存,化生意著。下粘焉,理法,天淵懸隔。粘上粘下,脫其來氣,粘下粘上,犯其暴氣。粘右粘左,失其,粘左粘右,或投其死氣,縱得砂水美,或承之羞。下粘雲者,棄不用,非棄取高、棄下取上之謂。粘,雖下一院長江大河,無礙,工巧有下棄粘理乎!

倚者,如依居之義。倚之脈上而沖於下,倚之法自偏而傍於正。傍棲形既成,變化道。倚左倚右或受冷,倚右倚左或犯,倚上倚下謂脫脈,倚下倚上謂衝殺,縱得局面奇,見衰淩患。本挨法相似,但挨法施於突之平,倚法於泳之,天精天粹機,密至微之理,智其誰能知!

撞者抵,如抵觸義。撞脈自“斜而於正,撞法自正而於斜。斜來脈既專,專一之情可見。撞上撞下氣上止,撞下撞上氣下出,撞輕則生氣虛行,撞輕撞生氣洩,縱得來脈,終失正脈吉。本播相似。但插施於突之傍,而撞施於脈斜,一毫千里,江河幾席之間,不可不察。

斬者斷,斬竊其生氣。生氣見於息橫,不可侵頂,頂暈,不可:受足,寒,是斬上恐失下,斬下伯失上,斬左右失中心,斬中心失左右。觀息像明白,次觀穴情當,然後斬法施,則上下左右,自成體段。然息則體之微,斬,若細察,授棺,生氣受傷。子母遭挫,縱得包藏,可道。且息像斬,其息,小則授其,斬施於息,其塋,大則容於小,必極到理能明,斯中和義自見。

風水家用標竿確定立穴放棺之前後左右上下部位方法。繆希雍《葬經翼?倒杖總論》:“倒杖者,葬家立穴放棺訊息準要法。”倒杖放棺,是風水術中乘生氣後關健一環,縱然形好勢,葬法一誤,前功盡棄。郭璞《葬經》所云“穴吉葬,棄屍”即指此。是立穴放棺,切忌傷脈離脈,乾辨,不可有分寸違,否則不惟無吉,亦且有,玉元子《天寶經?葬法第一》雲:“陰陽二路若能明,例杖應一枚成,即識標竿、後援前迎,接迎若誤難福,順逆才差有廢興。”杖即標竿,倒杖法,即於穴後水三分處立一竿,空前水三合處立一竿,立繩牽繫,以為標準,然後龍脈來勢逆順,定穴、左右、前後。 《葬經翼?倒仗總論》雲:“各因其入首星辰脈絡勢,其情,違其理知生氣所鍾,因為棺乘之,俾前後左右,合乎天然。”風水家杖法有十二,曰順杖、逆杖、縮杖、綴杖、穿杖、離杖、沒杖、杖、開杖、截杖、頓杖、犯杖。前十者吉法,後二者兇法。揚筠松《十二杖法》、繆希雍《葬經翼?十二倒杖》有圖論,所述甚詳。

順杖——順接來脈,麵點穴。此種穴位位於主山俊拔端正,落脈逶迤而下山麓地。此處脈氣不強,。站這兒觀看巒頭,仰角30度,因而會產生壓抑感。此外朝山案山遠近相迎,龍砂虎砂左右護送,形勢理想,故用順枚。

逆杖——逆接來脈,背向受穴。此杖法適合於選擇那些祖山聳披,而主山無脊、穴位。不過它要求祖山和主山之間開闊無障,保持離,即所謂“兩旁開睜,而避壓”。因為只有,才能使權充朝案祖山不致喧賓奪主,主山構成威脅。

縮杖——氣聚山頂,紹脈受穴。此法多用四周山勢過於挺拔而來脈情況下。不使居者感到壓抑、將穴位選在落脈上部。這樣,可以使“諸煞低伏”。

綴枚——如線綴衣,聯穴於脈。多用“龍勢”、“落脈”、山形地。不使主山逼壓居者,所以要遠離山麓一段距離,“龍脈盡不盡處定穴”,降低仰角。於這種杖法有綴扣於衣,故名綴杖。

開杖——山脊如刃.“龍勢衝,當頭有殺”,故脈兩旁分開受穴。山脊風,這是常識。因此,閃開山脊線(即所謂脈氣),其兩側點穴有科學道理。

穿杖——脈旁來,於腰點穴,有似於線穿針眼、柄塞斧孔,故名穿杖。多見於龍脈直來橫接或斜來正接。其環境要求不外乎前有朝案,後有巒頭.龍虎彎抱,堂水中聚。

離杖——脫離來脈,遠處受穴。此法常用於龍脈頓跌,而龍砂、虎砂遠離主山情況下。如此點穴,說是因為:“脈急,脫落,如蠶脫繭,蟬脫殼,形體雖此,而生氣脫出於外。”其實,原因於主山立,龍虎遠衛,因而,若離開來脈距離選擇穴位,既可收到綴杖效果,使主山不致於抑居者,可其週邊關係,使入位不至於過分臣服於後山而了左龍右虎朝砂、案砂。所謂處世道,不離;做人之要,貴拉關係。人際如此,山水亦然。

沒杖——陰來陽受,龍勢,急落開窩,氣沉窩底。脈既而來,穴深藏而受,故用沒杖。所謂“來”,是指山無凸形,多呈狀,猶如單人沙發。此穴形多見於山間小盆地。將穴位選在“窩底,即盆地處。雖然無壓抑之虞,但盆地過,因而使用綴杖、離杖情況下,是—種沒有辦法辦法。,若窩,應使用“架法”;將穴位選在盆地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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